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2民初11224号
镇江金达通纸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天桥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金达通纸业有限公司、赖火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2民初1122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公告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文荟大厦江苏法治报 86261523、86261570
联系人: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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