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龚传龙与被告陈发兵、王丽、王关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2民初3038号

陈发兵:

 

本院受理的原告龚传龙与被告陈发兵、王丽、王关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被告王丽、王关香就(2022)苏0102民初3038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徐垠            

联系电话:025-83185174

样报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玄武法院320室

公告刊登报纸: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