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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工作动态

喜讯!玄武法院一案例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日期:2022-07-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省法院围绕审判制度改革、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智慧法院等改革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选取全省10家中基层法院经验做法,印发《江苏法院2022年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供全省各级法院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参考借鉴。其中,玄武法院《强化机制赋能 促进生态修复 深入践行环资审判“9+1”机制改革》司法改革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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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以来,玄武法院深入践行江苏省环资审判“9+1”机制改革,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环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着力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性司法机制,构建新型生态文明司法保障体系,促进环资审判机制改革效能不断释放。

贯彻“三大理念”,推进环资审判体系现代化

一是贯彻绿色理念。严格落实绿色原则,依法妥善审结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00余起,支持赔偿总金额超5亿元。在案件损害赔偿中,以提标改造等替代性措施修复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抵扣,引导排污企业投资建立长江江豚科教中心,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推动排污企业从“污染者”变为“修复者”。

二是贯彻修复理念。汇聚多条线、多板块修复力量,逐步形成涵盖山林、河流、江畔、湿地、湖泊等多类型生态要素的修复载体。与市生态环境局、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多家机关和单位共建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实践基地、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句容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全方位开展生态修复。

三是贯彻为民理念。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实施环资审判绿色工程,与相关部门共签《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在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放养白天鹅,打造天鹅野放点“网红打卡地”,引导更多群众关注生态保护事业。设立保育林区,开展补植增绿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化城市增美添绿贡献力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生态环境实惠。

建立“三项机制”,推进环资审判改革实效化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召开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资审判工作推进会,辖区14家基层法院共商协作。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与江阴法院、如皋法院会签《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滁河流域四县四区检察机关研讨滁河流域跨省司法协作意见,纵深推动长三角区域环资司法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签定《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加强环资案件审理、执行及调查取证配合,同时开展执法联动,与9家沿江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守护长江渔业资源专项行动,共签打击非法捕捞协作意见,遏制非法捕捞高发态势。

二是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以公益诉讼为支点,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调解赔偿工作,邀请专家等多元力量组建环境资源纠纷调解工作组,参与环境资源案件纠纷调处,构建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各界代表旁听并开展座谈,确保调解公开公正。转变公益诉讼起诉人抵触调解的观念,统筹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引导相关主体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为环境赔偿义务、生态修复方案的落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是建立专家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有丰富司法实践,高校专家前沿环资法学理论的优势,在建立课题合作研究机制、疑难问题探讨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根据环资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组织行政职能部门、行业专家召开研讨会,搭建智力交流平台,引入专家证人出庭发表意见,为查明案件事实奠定技术基础,为法官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开展调研交流,邀请高校专家进行专题研讨,撰写的课题连续两年入选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落实“三个结合”,推进生态司法保护立体化

一是“司法宣传+以案示警”相结合。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司法保护长江生态”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环资审判白皮书,公布针对性强的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定期走访环保企业把脉问诊,制作工作专题纪录片,弘扬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司法理念。

二是“司法建议+以案促改”相结合。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环资行政执法管理能力的提升。出台《关于强化环资审判有效应对疫情的十条意见》,积极应对疫情期间及疫情后环境资源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环资审判职能,助力疫情防控。

三是“司法公开+以案释法”相结合。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在利民便民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司法公开,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选取典型案例网络直播,330余万网民在线旁听庭审,实现司法审判、生态科普与法治教育的深度融合。推出精品案例,彰显司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居环境权益的坚定决心。审结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4.10”涉外污染环境案,开出“长江大保护”最严罚单,被载入2021年全国和江苏省“两会”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领导充分肯定,获评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第九届十大公益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