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工作动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2019年10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三年来,玄武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总体要求,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司法的了解度、参与感,彰显司法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定决心,2022年12月30日上午,玄武法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年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多家媒体在线参加。
会上,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徐海首先介绍了三年来环资审判的总体工作情况,并从机构设置、案件办理、机制构建、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研磨精品案例等方面介绍了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的主要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截至2022年11月30日,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共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28件;其中,刑事案件670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2件),民事案件 63件、行政案件5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34 件;其中,刑事案件649件(含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0件),涉及被告人1028名,被告单位38家,判处监禁刑263人,监禁刑比例为25.58%;民事案件24件,行政案件3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依法支持生态损害赔偿金总额超5亿元。
随后,安洪强法官介绍了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白皮书从专业队伍配备、特色品牌树立等方面展现了环资审判专业化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三年来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及趋势变化,从打造“3+N”生态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实施补植复绿和增殖放流等绿色工程、强化系统观念优化办案理念、延伸审判触角促进全面守法、理论实务并举扩大环资影响等方面介绍了特色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了展望。同时,白皮书公布了多起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不断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更多更具玄武标识度的特色品牌,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正义观深入人心,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