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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执行日记】低价购买抵押车 贪小便宜吃大亏
日期:2022-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你是否也有一个豪车梦,想要驾着豪车千里行?但看一下干瘪的钱包,就打了退堂鼓?如果有人告诉你,十万元就能买一辆原价四十万元左右的奔驰,你是否会心动,是否会选择购买呢?

近期,玄武法院执行干警姚志龙、杨国胜等人在异地执行扣押车辆的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件。

消失的奔驰车

严多金诉周付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周付斋归还严多金借款本金201312.2元及相应利息,严多金对周付斋名下用于抵押的奔驰车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因周付斋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严多金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周付斋名下上述抵押车辆,但通过多方查找,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周付斋及其名下上述奔驰车的下落,且被执行人周付斋负债较多,除了上述奔驰车外,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夜晚的警铃

周二晚上,本案承办人的电话突然响起,来电话的正是申请执行人严多金,打电话时,他正在500多公里外的乐清市。严多金激动地说,他在乐清街头无意中发现了周付斋名下上述奔驰车的下落,并将车辆位置发送给了承办人,焦急地询问承办人能否前往乐清扣车。得到承办人的肯定答复后,严多金长舒了一口气,连说谢谢。但因路途较远,承办人告诉严多金可以悄悄地跟着案涉车辆,等待执行人员到场扣押车辆,如有需要还可以先行拨打110要求当地公安先行控制。

“新车主”金尽诗

周三下午三点左右,执行干警姚志龙、杨国胜、朱博、孙国晶一行四人,如约出现在乐清市,并根据报警人严多金的线索,在乐清市找到了停放在长荣路某小区内的奔驰车。

执行干警到场后先是对该车辆安装了轮胎锁,防止车辆使用人抗拒执行转移车辆,后拨通了车辆上留有的挪车电话,接电话的并非被执行人周付斋,而是案外人金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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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尽诗称这台车是几个月前在朋友处购买的,买车的时候就知道车辆是抵押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但图车便宜,花了10万元购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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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向金尽诗说明来意后,金尽诗主动将车内个人物品进行了清理,并交出了车辆钥匙。哪曾想,当执行干警将该车开出小区,准备装车托运时,金尽诗又冲了出来阻止执行干警扣押车辆,说什么也不同意法院拖车。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其仍然不愿配合,执行干警只好拨打了110,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完成了对车辆的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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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有风险 购买需谨慎

近年来,抵押车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主要是因为抵押车价格较低,且通常车况较好。所谓抵押车就是为个人、金融公司等设定了抵押担保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车辆抵押权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在抵押权清偿完毕之前,抵押车辆是无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债务人一旦逾期还款,抵押车极易被法院查封、拍卖,抵押车买车人已经支付的购车款也往往难以追回,导致买车人钱车两空。由此,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车辆的登记状况,比如有无办理抵押登记、是否被法院查封等,选择正规途径购买车辆,签订书面购车合同,签订合同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尽量避免购买抵押车,不要因为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