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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玄法“枫”景 | 解除+不解除:锦旗再+2
日期:2023-11-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玄武法院知产庭连续收到两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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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锦旗背后的案件截然不同,巧合的是,困扰当事人的却是同一个问题:合同能不能解除?

两起案件的结果相反,却都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感谢。

合同解除:为群众化解心中难题

2023年2月,王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其支付了购房款共计460余万元,其中320余万元是从银行贷款支付。验房后,王某发现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便想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是贷款购房,每月王某都要向银行支付利息,诉讼期间的利息费用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希望法院尽快处理案件。调解员听取她的诉求后,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虽同意解除合同,但双方在合同解除后费用返还的细节上存在较大分歧,诉前调解并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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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承办法官李海桥与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接,深入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主要争议点。他从类案裁判结果、诉讼可能增加的损失费用等角度为当事人分析利弊,辨法析理建议双方互谅互让,引导双方协商确定每个和解细节,避免和解条款存在理解偏差、歧议,导致最终无法落实执行。在李海桥法官真诚、细致、耐心的工作下,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诉前诉中齐发力,不到一周时间就让困扰王某已久的购房难题得到解决。王某及其家人对整个案件的办理周期、最终结果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都非常满意,主动为承办法官送来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合同不解除: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法官,您有空吗?我们公司想给您送一面锦旗……” 知产庭法官李伟最近收到一通电话,来电人是他之前承办的一起房屋租赁案件的被告公司负责人,对方坚持要当面向他道谢。  

   被告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根据合同约定,本该在2023年2月22日前支付2023年4月1日至8月31日的租金,但由于资金压力未能按时支付。2023年6月,房东将被告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被告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审理中,李伟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已经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在诉讼过程中也已经全额付清了欠付的租金,违约程度较轻,如果解除合同,势必造成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故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公司以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的方式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告公司得知可以继续经营后,特意送来锦旗向承办法官表示谢意,“公司经营本就不易,一旦合同解除,所有前期投入都打了水漂,李法官,太感谢你了!”李伟法官在回应被告谢意的同时,也借此机会告知被告,今后一定要按时交纳租金,合法诚信经营。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两面锦旗凝聚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反映着法官专业负责的工作态度,彰显着公正高效的司法成果。玄武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用心用情书写为民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