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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被算法“拿捏”的劳动关系
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大数据时代催生了外卖骑手这一新兴行业,企业往往与骑手签订雇佣协议、承揽配送协议等,这使得用工关系性质、实际用工主体、工伤责任承担主体等问题的认定更加困难。当全职骑手被算法“拿捏”,看法院如何为劳动者“撑腰”!

【案情回顾】

小高于2022年4月12日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小高在公司处担任全职专送骑手。

公司进驻外卖平台,通过蜂鸟APP发布配送信息,小高在蜂鸟APP接单,工资由公司支付,薪资账单显示小高为全职骑手。

小高加入公司的微信群,公司在微信群中发布工作要求,如必须戴正版蜂鸟头盔和口罩送单,排班必出勤,午高峰和晚高峰期间任何人不许申请小休。

从被告提供的送餐记录看,原告5月份休息3天,有效出勤26天,该月实发报酬5228.5元。6月份休息1天,有效出勤29天,该月实发报酬6185.21元。蜂鸟APP实时向公司提供原告接单后的预计派单量相关数据:如好评率、超时率、差评率、恶劣天气出勤率、午晚高峰出勤率、早餐夜宵出勤率、午晚高峰无单小休次数等。

公司对考勤、请假等进行规定,并为小高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险费从小高的报酬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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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高在送餐过程中摔伤就医,诊断为腰椎骨折。后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一份,约定由公司申报雇主责任险理赔,理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小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累计赔付金额25000元。

小高事后收到了保险理赔款,为获得工伤赔偿,小高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是用人单位通过指令管理使劳动者丧失自主经营的可能,劳动者融入由用人单位决定的生产组织中提供受指令管理的从属劳动,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体现为“生存依赖性”。

在人工智能时代,配送合作商通过平台算法控制对骑手的劳动过程实施管理,虽然小高工作方式灵活,工作过程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有所不同,但借助其对相关信息及技术手段的掌控权,对小高工作的接单时间、结束时间、客户满意度等提出要求,通过算法实现对骑手支配性劳动管理,与被告存在较强的人格、经济和组织从属性。从工作时长及收入情况看,小高“丧失自主经营可能”,并且对用人单位具有生存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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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分为专送骑手和众包骑手,专送骑手又分为全日制骑手、劳务派遣骑手和非全日制骑手,对于全日制骑手,配送合作商应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全日制骑手在每月出勤天数、每日工作时长及送餐高峰期在线时长均有相应要求,人员稳定性较强的专送骑手对于送餐平台的平稳运行至关重要,原告作为全职骑手,被告应当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而非雇佣合同。故法院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说法】

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平台经济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平台经济也对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产生了冲击:外卖骑手的工作时间地点不固定,平台也存在多种关系(比如有全职骑手和兼职骑手——全职指的是美团专送以及蜂鸟专送,兼职骑手是指比如美团众包、蜂鸟众包这类的众包骑手)。

全职骑手与兼职骑手在平台管理上有很大的区别,比如工作时间管理上来说,全职骑手需要按照平台或配送合作商规定的时间出勤,有固定的班次和时长要求,而兼职骑手工作时间非常灵活,可根据自身安排自由决定何时上线接单;再比如,平台或配送合作商对全职骑手往往有较为严格的考核标准,而对兼职骑手的考核则相对宽松。

本案中的原告是全职骑手,虽然与被告签订的是《雇佣合同》,约定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但被告通过算法控制对原告实施了支配性劳动管理,本着事实优先的原则,应当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条链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

一、规范用工,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一)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稳定劳动者队伍。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逐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推动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二)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