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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代运营”成电诈遮羞布:“高额返利”诱饵下的精密骗局
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只需提供身份证,躺着就能月入过万?看似诱人的美好承诺背后,却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领域,以“代运营”为幌子实施诈骗。我院依法审结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揭开了这类骗局的面纱。

轻信“高回报”,被害人血本无归

2020年初,张某在微信上结识了一位自称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经理的“专业人士”。对方以极具诱惑力的话术向其推荐“网络店铺代运营项目”,声称只需提供身份信息注册店铺,公司便可全权负责运营,并承诺每年收取15800元代运营费,保证“收益不足退还差额,超额仅抽成20%”。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张某很快与对方签订了《网络店铺委托运营技术服务合同》并支付了费用。然而,所谓的“专业代运营”不过是精心设计的骗局。在支付费用后的10个月里,张某的店铺几乎没有任何真实交易,仅收到522.39元的所谓“收益”。合同到期后,张某依据约定要求退还代运营资金,对方虽承诺分6个月返还,但在支付首期款项后便彻底失联。

这并非个案。经警方调查后发现,“代运营”项目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专业诈骗团伙,他们通过精心设计的骗局,让数百名受害者血本无归。

组织严密的诈骗“产业链”

警方调查发现,从事软件开发的王某、靳某早在2020年便开始筹划犯罪。他们租赁办公场所,以收购的商务信息咨询公司作为掩护开展诈骗活动,专门组建了“市场部”和“运营部”,分工明确:市场部业务员伪装成“成功女性店主”,通过微信、陌陌、Soul等社交软件发布虚假运营信息,定期开设直播吸引潜在客户;运营部则负责开设空壳店铺、上架虚假商品、伪造交易数据,用精心设计的话术模板和PS过的业绩截图骗取信任。

为增强可信度,该团伙甚至会进行小额刷单,制造店铺运营良好的假象。当被害人缴纳15800元、25800元甚至39800元不等的代运营费后,他们要么敷衍了事,要么直接失联。2021年底,王某等人为逃避打击,更是注销原公司,转而以某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继续行骗。经查,该团伙累计诈骗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靳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释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电商代运营”为幌子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王某、靳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财产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犯罪团伙的诈骗手段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司化”运作。通过注册合法企业、租赁正规办公场所、制作专业宣传材料等方式,营造合法经营的假象,提高诈骗可信度。

二是“产业链”协作。设立“市场部”和“运营部”明确分工合作,前者负责引流,后者负责伪造交易数据,形成完整的诈骗链条。

三是“技术化”造假。利用刷单、PS截图等技术手段伪造交易记录和收益数据,制造店铺运营良好的假象,骗取被害人信任。

【法官提醒】

1.保持理性投资心态,警惕“零门槛”“躺赚”“高回报”等不切实际的创业投资项目,天上不会掉馅饼。

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慎重对待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的项目,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3.提高辨别能力,对于网上结识的“专业人士”推荐的项目,应当实地考察、多方核实,不要仅凭对方单方面提供的材料做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