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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紫金” | 家事纠纷如何调解?法官为调解员支招
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月21日,玄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萍应玄武区司法局邀请为玄武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授课,区各司法所所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近10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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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家事法官,王萍以《民法典背景下婚姻家事案件调解之必要性及调解技巧》为主题,向人民调解员介绍了婚姻家事案件的基本类型,并着重围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相关亮点规定,并结合近年来的审判实践,围绕社会发展变革过程中,婚姻家事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为人民调解员如何做好家事调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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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的授课,台上引经据典,台下聚精会神。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讲解深入、分析透彻、可操作性强,今后将会把此次培训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广泛地运用到基层调解工作中,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调解服务。

家事纠纷逐渐从以往单纯的夫妻矛盾、婆媳矛盾等家庭矛盾演变为如今多发的家暴、出轨、外遇、涉财产争夺、子女抚养权争议。固守以往无原则的“息事宁人”“和稀泥”式的调解方式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需要结合《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调解原则,通过调解,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树立良好的家德、家风、家教。

家事案件调解有其必要性。家事案件与一般民商事案件的不同,家事案件具有伦理性、情感性等特点。虽然有些家事案件法律关系看上去较为简单,但因牵涉到多个家庭成员的利益和恩怨情仇,若不注意调解方式、技巧,小案件也有可能引发大矛盾,甚至演化为恶性案件。

处理家事案件要重视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员要掌握、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注重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在具体案件中借助情感、亲情和伦理性特点,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案,用“同理心”赢得被调解人的信任,顺利化解矛盾。

家和万事兴。人民调解员妥善调解好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加强诉源治理,也是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调解中要注重将“法、理、情”有效结合,帮助调解对象认真地对待家庭建设,理性保护家庭,妥善解决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