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玄武法院联合有关单位签订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
日期:2020-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6月29日,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席晨,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政委王来福,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震出席签约仪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强及共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签约仪式上,沈湧院长、席晨代检察长、王来福政委、张震副局长代表各单位签订了《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旨在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衔接,发挥联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教育的综合性司法服务平台作用。


       共建单位就相关问题开展了座谈。大家纷纷表示生态修复基地的共同建立有利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职能衔接,推动形成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合力,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沈湧院长交流了五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生态修复基地不仅是环资保护合作平台,更是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良好平台;二是与时俱进,以共建生态修复基地普及“绿色原则”,助力《民法典》贯彻实施;三是加强协作,在履行各自职能实现更好配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执法与司法衔接合力;四是面向未来,以共建生态修复基地为契机拓展学习交流渠道,促进各方更好履职尽责;五是强化宣传,注重宣传导向作用,促进爱护生态环境理念广泛传播,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固城湖位于南京市高淳区,俗称小南湖,是水阳江下游一座天然滞蓄山洪的调节湖泊,为江苏省饮用水水质最好的天然湖泊,主要进水河流为胥河,具有丰富的自然饵料,优良的生态环境为中华绒螯蟹、鱼虾、棱角等众多水产品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


       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依托固城湖良好环境及自然资源条件,以对涉固城湖水域非法捕捞等环资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公益诉讼追责、司法审判为抓手,为有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替代性修复的场地和项目,成为共建单位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衔接配合的纽带和桥梁,有利于更好发挥各自职能,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在此之前,各共建单位已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本次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推进意见的落实深化,有助于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玄武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环资审判和环境保护工作,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以来,玄武法院立足环资审判职能,审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开展了一系列助推环资审判配套机制完善的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建立南京固城湖生态修复基地,正是玄武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积极实践,同时也是玄武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的有益探索,将为推动修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提供有力支撑,为发挥环资审判职能高水平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