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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法院与市律协婚财委共同举办家事多元化调解总结研讨会
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12月18日下午,玄武法院、南京市律协婚姻家事及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召开“家事多元化调解总结研讨会”,玄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锁金村法庭庭长邵小波、法官助理王婵,南京玄武人和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主任汤自能,市律协婚财委主任卜涛,副主任曹娅琦、马芳林及多名婚财委委员、市律协会员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首先,玄武法院邵小波庭长代表锁金村法庭向市律协婚财委律师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辛勤努力和付出表示诚挚感谢,并简单分享了家事多元化解的几点体会,指出家事案件调解要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人文关怀,调解时应贯彻归并调解原则,注重关注矛盾隐患,在与当事人沟通中逐步抓住焦点、缩小差距,提高调解效率。希望今后锁金村法庭继续与市律协婚财委在家事案件调解中通力合作,共谋发展。

玄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结合《民法典》的新规定,通过实务案例从四个方面总结了家事案件调解技巧,并向大家指出家事案件调解应正确把握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正确理解被调解者的诉求,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同时希望律师能够在发挥其职业优势的前提下,巧妙转换角色,不断提升调解技巧。

南京玄武人和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主任汤自能从亲身经历的一个变更抚养关系的家事案件调解出发,指出律师在多元化解决家事纠纷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力量。家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律师应当依法依理依情地为当事人提供理性建议,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案结事了创造条件。

随后座谈会就家事案件法律职业人员的协调与配合,《民法典》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王萍、邵小波法官分别就在场律师提出的实务问题予以解答,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座谈会讨论热烈。

最后,市律协婚财委主任卜涛作总结发言,指出家事案件不同于商事案件,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调解员时,不能简单就案办案,应转换办案思维,充分发挥律师在家事案件矛盾调处中的积极作用,修复家庭关系,做有温度、有情怀的律师,也希望南京地区能够形成共同的理念,打造“解决家事纠纷职业共同体”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