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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玄武法院将监督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
日期:2005-12-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监察局提供)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南京市玄武法院强化了监督职能,确立以监督促审判,以监督促规范的指导原则,坚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多员监督,推行司法监督与审判执行同步进行。一是监督关口前移。法院监察室派员每月至少一次到立案庭参加窗口接待,监督收费是否规范,并对立案时出现的矛盾易激化案件或缠讼当事人做到早掌握、早做息诉。二是实施现场监督。监察室派员每月一次到业务庭参加开庭审理。将监督延伸到审判一线,参与调查取证、听庭,并组织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进行现场打分测评,提出改进意见。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监察室派员每月至少一次到执行局参加执行活动。针对群众对执行难存在诸多不理解的情况,主动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现场执行,促进执行的公开和公正。四是实行双向监督。在向被投诉法官反馈接访情况后,请他们评价监察室的工作,达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增强法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五是开展预警分析。在小结当月监察信访工作的基础上,监察室要对下月可能出现的信访走势进行预警分析,为党组决策提供前瞻性信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