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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成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扬子晚报网11月4日讯(通讯员玄宣 记者 董婉愉)破坏环境,将进入严格的审判程序。今天下午,“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举行。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玄武法院将探索“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最大程度促进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玄武区人民法院成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019年7月1日,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正式启动。同年10月29日,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在玄武区人民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一审案件,对接14家检察机关,为重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地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据统计,截至目前,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共审结环境资源诉讼案件200余件。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法庭注重最大程度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审结公益诉讼8件,确定生态损害赔偿总金额4.7亿余元。高效审结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依法审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某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领导和嘉宾还视察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馆和紫金山森林科普馆

    根据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玄武法院将“积极支持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工作。在相关案件中依法判决将赔偿修复资金支付至基地适宜项目用于替代性修复;依法判令有关责任人到基地以补种树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依法判令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责任人在基地通过劳务代偿等方式对环境进行修复。”“探索将案件审理中依法没收的野生动物选择基地适宜场所进行放生。”

    在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参加今天活动的领导和嘉宾还视察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馆和紫金山森林科普馆,了解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环资审判职能运转情况、生态环境修复。作为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合作框架中一项重要的生态修复举措,今天还在紫金山燕雀湖以放养白天鹅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