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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携手共建 法润校园
日期:2021-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新华网江苏】

12月4日下午,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党支部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联合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12.4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焱,金融借贷审判庭庭长黄伟峰,玄武法院党组书记赵雪雁,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金融审判庭庭长黄彦杰等参加活动。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陈利根教授致辞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陈利根教授致欢迎辞,对市法院、玄武法院长期以来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和优秀人才,希望持续深化司法实践与理论教育的互动,在法律人才培养、学术平台共建、法治理论创新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务实的合作,共同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的支撑。

玄武法院党组书记赵雪雁致辞

玄武法院党组书记赵雪雁致辞,希望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实现共建共融、互利共赢。一是秉持共融意识,充分融合高校的理论研究优势和法院的实践前沿优势,在成果创新和实践创新方面互融互促;二是锚定共同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教育的服务功能,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识支撑;三是挖掘共建潜能,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创、人才共培的长效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更加宽广有效的平台。

专题党课上,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付坚强深度解读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报告内容。与会党员干警纷纷表示,将结合法院实际,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焱在座谈会上与同学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指出宪法学习与党史学习是有机统一的,百年党史包含了党领导下的百年法治发展历程,其中也包括宪法发展史,鼓励同学们遵守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全体党员在南京农业大学参加主题党课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市法院黄伟峰庭长向同学们解答了“套路贷”认定以及法学方法论学习等问题,指出“套路贷”并非一个专有的刑法概念,不是一个犯罪构成要件;对套路贷部分行为认定有效无效的问题,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让违法方获益;并鼓励同学们在学习中多研究案例,不断结合实践创新理论研究。

宣讲结束后,党员干警为同学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官教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100条》等宣传资料,并与高校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两级法院党支部与高校结对共建、共学共研、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效果。下一步,玄武法院将继续探索党史学习教育新模式及多元化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干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