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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申请人浙江碧桂园碧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行政强制执行一案送达公告
日期:2022-11-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浙江碧桂园碧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申请人浙江碧桂园碧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行政强制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法检大厦(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第三十法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案号:(2022)苏0102行审140号

承办法官:李海桥,联系电话:025-83185169

样报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