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评估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
(2023)苏0102委鉴字第184号
南京灵动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3)苏0102执恢1562号江苏达奥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江苏达奥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南京灵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涉及的对被执行人名下苏A0PQ33别克牌小型汽车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以实际勘验为准)。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1月7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评估机构为:南京维真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备选评估机构为:南京广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