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工作动态
2022年5月31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带领玄武法院干警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村,集中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公开宣判和“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随着法槌敲击声响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就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在宣判现场,被告人陈某因严重毁坏19.44亩耕地(均为基本农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因严重毁坏15.238亩耕地(含基本农田13.161亩),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当场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为自己破坏耕地资源的行为付出失去自由的沉重代价。宣判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玄武法院通过送法进乡村,让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旁听庭审,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件中有所感有所思,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为戒的普法效果。
宣判结束后,安洪强法官围绕“6.5世界环境日”进行普法宣讲,就公开宣判的两起案件介绍了损害农用地的危害性,普及了农用地的性质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农用地,针对环境资源犯罪中的常见罪名如滥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使旁听群众明晰了法律红线的所在,更好地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
徐海庭长围绕当前养老诈骗的严峻形势、常见的养老诈骗形式、如何防范养老诈骗三方面向村民介绍了防范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提醒大家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向群众宣讲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多种表现形式,鼓励群众积极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定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
活动结束后,高伟副院长代表玄武法院向游子山村村委会赠送了《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希望游子山村村委会能够引导广大村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法律认识。此次宣讲活动,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玄武法院将认真贯彻“绿色”原则,把环境保护纳入日常宣传中来,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用法治手段护航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