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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工作动态

【世界环境日】 司法护绿 共创和谐
日期:2023-06-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今年的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玄武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活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世界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

6月5日,玄武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部分干警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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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上,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徐海通报了一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情况及案件主要特点,从创新理念、认真摸索环资裁判新规则,联动各方、创建多元环境保护机制以及恢复性司法、共同打造生态修复新阵地等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随后,环资庭法官发布了朱某某非法采矿案、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黄某某污染环境案、许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张某武诉南京某农业农村局等行政协议纠纷案五起典型案例。最后,法官们就当前各类环资案件的主要特点、玄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亮点与媒体做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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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地生态法治庭审进乡村

6月2日,为延伸司法效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玄武法院到南京市高淳区花联社区居民委员会,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高淳区花联社区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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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判现场,被告人张某、殷某、何某庆、何某飞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被判处拘役,缓期执行;被告人张某、殷某、何某庆、何某飞所退违法所得共计77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渔获物予以没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殷某、何某庆、何某飞连带赔偿渔业资源修复费用人民币5136元及鉴定评估费用1500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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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法院通过巡回审判,为当地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现场村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今后将自觉做十年禁捕的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南京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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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省市法院共话长江大保护

5月31日,玄武法院与重庆市万州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江西省瑞昌市五家基层法院联合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大周法庭开展“长江大保护”司法案例发布活动,协同推进长江全流域一体化保护,共同探索司法保护长江的新路径、新举措、新智慧。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带队参加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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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全体参会人员观摩了长江三峡“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和夔门石漠化治理基地,并就下一步长江全流域跨省司法协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今后,玄武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审判职能,做好延伸服务,持续深入开展多样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为守护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