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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共建 | 玄武法院陈文军法官受聘为河海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并做主题讲座
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实现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受河海大学法学院邀请,11月30日下午,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陈文军出席河海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聘任仪式,并以“将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融入司法裁判的思考”为题,做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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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之前,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郭祥林教授为陈文军颁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聘书。郭祥林指出,实务能力的提升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聘任实务导师参与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举措。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在司法实务、理论研究方面各具优势,院校共建可促进双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支持。

在此次讲座中,陈文军以其在审判实践中精心打造、并受到社会各界乃至法学界广泛关注的九个案例为例,分享了将诚信友善融入司法裁判的经验体会。这些案件中,既有引用著名法学学者观点增强说理性的涉刑民交叉买卖合同纠纷案,又有被誉为“我国对人体胚胎物的属性认定的第一例生效判决”的丈夫废弃冷冻胚胎案。在扼要概述审理上述案件的考量重点后,陈文军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即:在对法律适用疑难的案件、热点伦理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裁判规则不统一的案件进行利益衡量时,应当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利益归于诚信友善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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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曾经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指导意见》条文论证的法官代表之一,陈文军与法学院师生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他认为,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发展,许多社会热点事件在迅速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进入法庭成为法官必须回应的司法案件。法官要更加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审判之中,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和引领功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互动交流环节

讲座结束后,师生们踊跃提问,陈文军结合案例,就舆情的司法应对、个案中的价值冲突与整合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同时,他还分享了自己从军官到法官,进而喜爱上审判事业的心路历程。他坦言,热爱可抵纷繁复杂。对于法律的兴趣引导他走上法台,成为法官;而对于司法事业的热爱,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则让他精益求精,将每起案件办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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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校友与发展办公室主任徐军老师在进行总结发言时指出,陈文军法官能够打造精品案例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与学术研究一样,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同时,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用更多的时间精力研究处理好疑难复杂案件,打造出司法精品案例,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而这正是法学研究的优质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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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玄武法院与河海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以来,双方依托各自优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本次讲座,既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有机互动,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普及。今后,玄武法院将继续推进院校共建,在审判实践中引入学术研究,在学术研究中注入实践积累,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结出硕果,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