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薛某与某食品店劳动争议纠纷,薛某为某食品店(系个体工商户)员工,双方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解除劳动关系,同时食品店需向薛某支付工资15000元。因食品店未履行付款义务,薛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多次网络查控,并上门实地调查加,发现食品店已人去楼空,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陷入僵局。某日中午11:50左右,申请执行人外出就餐时,意外发现该食品店的经营者李某在同一餐厅用餐,随即拨打了玄武法院执行报警电话。备勤干警们放下手中的午餐,立即出警,将李某拘传到案。玄武法院在依法对李某搜查后确认,调解书生效后,其银行账户有较大金额的收入及支出,但他坚称自己无力履行付款义务。玄武法院以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待到执行干警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时,李某慌了,当场联系朋友代为履行。下午3点,薛某收到工资15000元,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涉民生案件一直是我院着重聚焦解决的问题,劳动争议案件关系到劳动者及其背后家庭的幸福指数。本案中,从申请执行立案到拿到薪水,仅耗时一个月,提高了劳动者的司法获得感。案件执行从“山重水复疑无路”到“柳暗花明又一村”,24小时备勤的执行干警及时出警是关键所在。自执行报警电话开通以来,无论寒暑晨昏,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玄武法院备勤干警“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极大地提高了强制执行的震慑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更快地变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