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5月26日,省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玄武法院王萍法官审理的一起案件入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玄武法院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构建“N+3”协同保护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值此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官如何通过多方联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出生仅6个月的小美脑部发育不良,经医治后未见好转,其母亲和祖父母商量将小美偷偷丢弃,之后小美被祖父母带至南京遗弃。群众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将小美送至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案发后,小美母亲称家庭困难,大儿子也患有疾病,需要救治,拒绝将小美领回,致小美滞留在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一年多。
救助过程:为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法官在送达时即对小美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经多方联系从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为小美募集了5万元医疗费,并在小美老家为小美接洽一家康复医院,帮助其做康复治疗。小美家人被法官教育感化,同意将小美接回抚养,并承诺会悉心照料好小美。小美被接回后,承办法官多次回访,了解其治疗和恢复情况并对其司法救助2万元。为保障该救助款用于小美生活,法官将救助款提存至当地公证处,在当地法院配合协调下,由当地民政所、司法所所长到公证处现场办公,快速办好司法救助款发放、交接事宜。玄武法院首创对困境儿童司法救助款项的专项公证提存,由当地民政所按月向小美母亲发放,切实保障困境儿童权益。
典型意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残疾儿童、患有特殊疾病儿童及其家庭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人民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作为,多方联系,为小美募集医疗费并接洽医院为其康复治疗。判决后,法官多次回访,在为小美申请司法救助金后,寻求当地法院、公证处、民政部门的协助,首创对困境儿童司法救助款项的专项公证提存,引入第三方代管救助金监管模式,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该案中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多维度救助,做好审前、判后延伸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了重病儿童的各项权益,获评南京法院“正苗工程”二十周年典型案例,并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儿童工作智库年会及儿童发展政策高峰论坛分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