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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执行日记】执行遇到“锅”
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和你一起躲在屋檐下听过的歌,而是我们用执行补了“锅”。这说的是一起缘起于“锅”的案件。

“买锅”是两个人的事,“甩锅”却是一个人的决定

2021年,红泥火锅店与绿蚁厨具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采购合同一份,约定红泥火锅店向绿蚁厨具公司采购厨具一套,总价为19万余元。绿蚁厨具公司向红泥火锅店交付厨具后,红泥火锅店一直未按约向绿蚁厨具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4万余元。2022年11月,绿蚁厨具公司向玄武法院起诉,要求红泥火锅店支付剩余货款。玄武法院依法传唤红泥火锅店,但这家火锅店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不进行答辩。

玄武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判令红泥火锅店向绿蚁厨具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红泥火锅店也一直不履行付款义务。绿蚁厨具公司无奈,愤而向玄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玄武法院立案执行后,向红泥火锅店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报告财产、到法院说明情况。红泥火锅店明明在正常营业,也明明收到了执行文书,却继续发扬“锅里炒石头”风格——既不履行付款义务,也不报告财产,亦未到法院说明情况。

卿不行,吾将往。执行人员决定上门调查。为避免执行行为客观上对火锅店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执行人员特地于7月10日下午3时左右用餐低峰期至红泥火锅店。执行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后,火锅店工作人员说老板不在店里,可以向老板转达相关信息。执行人员就案件执行向火锅店工作人员进行了释法说理后,承办法官还特意留下个人手机号码,方便火锅店老板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推动执行,化解矛盾。

尽管法院的执行方式、执行行为如此的充满善意,但时隔多日后,红泥火锅依然“油盐不进”,案件执行没有丝毫进展。

砸锅卖铁固然一时痛快,但这不是造锅的目的

红泥火锅店的行为着实令人恼火。这家火锅店做的仿佛不是餐饮生意,而是钻头生意,因为它是如此的“头铁”。绿蚁厨具公司气愤不已,要求法院立即对红泥火锅店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7月25日下午用餐低峰期,执行人员再次赶至火锅店,拟进行强制执行。但经了解,红泥火锅店经营困难,连员工工资都难以准时支付,其财产也仅有经营中使用的33套火锅配套设备及厨房用具可供执行,且处置价值较小,不足以清偿案涉债务。执行人员现场调查期间,火锅店多位工作人员停下手中活计,呆然于原地,手搓围裙,神情凄然地望着执行人员。他们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却又把一切都说透了。

鉴于红泥火锅店的境况,执行工作陷入两难境地:绿蚁厨具公司和红泥火锅店均为小微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绿蚁厨具公司的胜诉权益需要靠执行工作及时兑现,但红泥火锅店目前的境况好比一口漏锅,强制拍卖其财产,犹如砸锅卖铁、杀鸡取卵,势必造成其停业倒闭、员工失业。因此,本案中采取柔性、灵活的执行方案对当事人双方至关重要。玄武法院决定暂不对红泥火锅店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趁火热,补漏锅

玄武法院将对红泥火锅店的调查情况及时告知了绿蚁厨具公司,并采用“沙盘推演”的方式向其对比了强制处置财产和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两种方案各自的优劣势。绿蚁厨具公司经慎重考虑后,表达出同意与红泥火锅店执行和解的意愿。玄武法院趁热打铁,及时推动“补锅”方案,即采用双线并行的执行方案:一方面,多次联系红泥火锅店负责人,对其释法说理、阐明利弊,提高其还款意愿。在红泥火锅店态度松动,表示愿意量力还款后,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期还款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另一方面,对红泥火锅店的厨具、餐桌、餐椅等财产进行“活封活扣”,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使用的情况下保障绿蚁厨具公司债权的实现。

8月28日小雨淅沥中,玄武法院组织绿蚁厨具公司与红泥火锅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绿蚁厨具公司同意红泥火锅店分期还款,每月从营业收入中支付2万元给绿蚁厨具公司,直至将案涉债务履行完毕。目前,绿蚁厨具公司已受偿3万余元。

至此,玄武法院通过“补锅”执行方案,既保障了绿蚁厨具公司的债权得以逐步实现,又保障了红泥火锅店的正常经营,使“漏锅”换新颜,做美味真帮手,香飘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