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王法官,我们到法院了,给您送锦旗来了”最近,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翔飞的电话有点忙,一起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接连来到法院,向王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一案双锦旗,这背后的故事有点长……
一、一墙之隔的“冤家”
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毗邻B小区的地块,为开发该地块,在当地街道办事处协调鉴证下,A公司与B小区业委会就该项目涉及相邻权益与矛盾解决的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书》。
七年后,双方因该项目施工事宜产生争议;B小区业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恢复通行、支付赔偿款等,法院判决支持了B小区业委会的部分诉讼请求。
此后,双方时有冲突,A公司的施工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后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这起案件分到了王翔飞法官手上。
二、呼叫外援,五赴现场
王翔飞法官开庭审理后,认为需要实地查看以便了解双方的主要争议点。经现场勘查,王法官认为双方的争议点并不是很多,有调解的空间,如果直接判决,反而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双方构筑睦邻友好关系。
想到这里,王法官便征求了双方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但一谈到具体的调解方案,还是都不愿意让步。
调解陷入僵局,王法官在思索调解方法时想到了当年协议的鉴证方,即当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对双方之间的矛盾比较了解,又有丰富的群众经验,或许能成为一个有力的外援。
王法官随即联系了街道办,相关领导态度积极,并主动提出要联系双方及法院一起商讨调解方案。于是,王法官二赴现场,在这次的四方“会谈”中,A公司和B小区业委会都敞开了心扉,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王法官没有气馁,很快又组织了第三次现场勘查,就双方争议焦点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就部分争议点初步达成一致,并拟定了调解协议的初稿,调解成功的希望之光似乎已经亮起,但在细节方面,双方又都不肯让步了。
本轮调解,再次宣告失败。
还要不要继续调解下去呢?如果放弃调解,很快就可以结案;如果匆忙判决,双方的矛盾只会更大。当事人来到法院,是信任法院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法院追求的目标。
带着这样的想法,王法官再次联合街道办,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又往前进了一步。
喜讯传来,经过反复协调,双方的争议点只剩一个了。王法官第五次来到现场,和街道办一起就最后一个争议点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建议、共同讨论解决方案。
终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王法官心中的石头落地了,并在现场与双方约定早日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
三、握手言和,“冤家”得解
2023年8月28日下午五点,A公司高管及律师、B小区业委会全体委员及律师都带着公章来到法院,准备签订调解协议。在确定最终协议文本时,双方你来我往,A公司高管忙着请示,B小区业委会不时在业主群中作文字直播,直至当晚七点半,调解协议定稿,双方各自落印。
协议签订后,这对曾经的“冤家”一笑泯恩仇,此后便都是好邻居了。
后记:
案件审结后,A公司及B小区业委会不约而同地向王法官赠送锦旗,感谢他“为民执法 执法为民”“尽职尽责 调解民忧”。
五赴现场,多番协调
一张调解书,一份为民情
尽己当为,无愧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