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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以案说法】景区消费套路深,环环相扣易入坑
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江某、赵某分别在旅游景区附近开设店铺,由被告人张某招募多人组建车队,在景区招揽外地游客后,向被害人编造“祈福纳财活动”“玉石开光”等虚假事实,引起被害人兴趣,将被害人骗至店铺,由“讲师”王某、文某等以劣等岫玉冒充开光后的珍贵玉石高价售卖,并按事先约定分成获利。

经查,店铺开业时间不足一月,已经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二十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

【套路解析】

精心制造的“偶遇”

诈骗团伙以热门景区为主要作案地点,锁定外地游客为作案目标,定向实施诈骗。团伙招募的司机分为“前车组”与“后车组”,前车组司机在景区附近主动招揽外地游客送其至景区游览,乘车过程中,司机假装无意提起近期某地举办祈福纳财活动,机会难得,推荐游客去看一看,初步引起游客的兴趣。行至半路,前车组司机在事先约定好的地点以车辆故障、家中有急事等理由要求游客下车。半路下车的游客正一头雾水,此时“前车组”任务完成,“后车组”粉墨登场。

“幸运如你,百年一遇”

游客无奈之下选择附近仅有的出租车继续前往景区,后车组司机搭乘游客后如法炮制,假装无意中再次提起祈福纳财活动。意外偶遇的司机聊起同一话题,极易误导游客认为该活动确有其事并且在当地人尽皆知,甚至主动去求证先前司机的说法。所谓“用谎言去验证谎言,得到的一定是谎言”,当游客进一步谈论该话题时,后车组司机会展开“话术”虚假宣传:“近百年一遇的祈福纳财活动被您赶上了”“很有名,很灵验”“活动仅剩最后一天可以开光,平时那些玉石都被富豪和明星定了,根本不对外开放”……进一步骗取游客的信任,后将游客骗至店铺参与所谓的祈福纳财活动。

“专家讲师”竟是小学文化

游客来到店铺后,有专门的“专家讲师”进行接待宣讲。“专家讲师”假装从专业角度向游客介绍玉石成色、质地,以“店内玉石都是经过开光的,有灵力加持”进行虚假宣传,在与游客攀谈中留意客人的需求,利用人们祈求好运的心理,有针对性地讲述玉石具有“转运生财”“镇宅保家”“升学求仕”等不同功能,吸引游客购买。事实上,这些“专家讲师”不过是辗转各大景区带货的推销员,大多为小学文化,根本不具备鉴赏玉石的能力水平。经鉴定,店内所售卖的玉石只是进价几十块的劣等岫玉,冒充开光后的高档翡翠售卖给游客,低则数千、高则数万,差价巨大。

【裁判结果】

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赵某、张某、王某、文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示】

景区游览勿大意,主动攀谈不要理;

理性消费不迷信,明码标价是前提。

巧合太多是诡计,避免入局快撤离;

心生疑窦不侥幸,远离诈骗心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