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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玄武法院司法建议获评全市优秀
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市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结果。其中,黄彦杰法官发出的“关于修改责任保险中雇员猝死强制尸检条款的司法建议”(玄法建〔2023〕3号)获评优秀司法建议。来看看,这份司法建议中,法官都说了些什么?

原告某外卖配送公司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1天。保单中约定被保险人的雇员如发生猝死事故,必须由有鉴定资格的医院或公安部门指定法医鉴定机构进行尸检以确定死亡原因。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导致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的,在已有证据可排除既往症原因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仅按不超过身故限额的10%进行赔付。后双方因雇员猝死后未尸检如何赔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该案中,保险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就该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且雇员死亡时医院已出具诊断书确定了死亡原因,并无尸检的必要性,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全部理赔款。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外卖骑手作为“互联网+服务业”和“智能+物流”的关键环节,是伴随平台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庞大就业群体。为强化其职业保障,外卖平台运营商以及相关物流供应商往往选择购买商业保险。“日保型”雇主责任险系近年来推出的新型保险产品,其依托AI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灵活就业者提供保障,有效避免了因员工流动性大、工作日不固定而造成的购买“年付型”保险的浪费,有效契合了外卖行业的工作特点。该“日保型”雇主责任险在某大型外卖平台上进行销售,数量极大,该条款的规定引发的纠纷可能并非个例。雇员发生猝死事故,若死亡原因可以确定,从人文关怀角度考量,应尊重死者家属的意愿,避免不必要的尸检。鉴于此,该案判决后,承办法官延伸判后职能,针对该个案中发现的保险条款问题,向保险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保险公司修改上述保险条款,雇员发生猝死事故时,需要根据医院实际诊断情况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尸检,不应将尸检统一作为雇员猝死事故理赔的前置条件。保险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讨。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回访中反馈说:“法院的建议非常好,对优化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有很大帮助。”同时,保险公司向法院发送书面回函。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玄武法院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纠纷排查和分析研判机制,全院法官积极从个案、类案中发掘案件背后反映的公共政策、行业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各类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及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诸多有益参考。下一步,玄武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主动性、实效性、规范性,为持续推进高质量司法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