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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少家

喜报!锁金村人民法庭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全面结束。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顺利通过复核,继续保持这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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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原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于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涌现出“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南京市优秀团干部”等先进典型。庭室获三等功两次,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一是以能动司法为牵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中,深入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犯罪记录封存、指定诉讼参与人等制度,坚持司法保护原则,对少年犯正确科刑。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双向保护,被告人指定辩护率达100%。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凸显实效、便利快捷的解纷渠道,在个案审理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2016年以来,先后与市、区妇联、南京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社会组织等开展深度合作,参与调解案件2000余件,实现法院与多元力量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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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案件调撤率均保持在65%左右。打造了圆桌法庭、心理疏导室、家德家风家教长廊等,注重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探究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

二是以多方协作为路径,协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创新工作举措,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打造“和合紫金”工作品牌,构建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教育专家等“N”多元主体在诉前、诉中、判后“三”个阶段对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专业家事审判庭+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的特色化柔性解纷模式,被《人民法院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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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与区检察院等十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联合法学、教育、心理、社会学专家,有针对性地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显著。与多部门合作开展玄武区未成年人涉酒吧治理专项行动,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防火墙,被南京科教频道等媒体宣传报道。

三是以诉源治理为导向,靠前化解涉少矛盾纠纷。与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上线“紫金花”工作平台,向社会收集未成年人保护线索,实现“溯源头,抓前端,治未病”。 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优势,组建“616宣讲团”,选任包括“一把手”在内的38名干警担任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关工委老同志作为法治辅导员,针对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讲,2019年以来已开展法治教育百余场,受众10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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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普法形式,以真实案例及工作事例为素材拍摄微电影《溯》,充分展示了圆桌法庭审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判后回访、法治副校长等具有少家审判特色的制度元素,荣获第十届“金法槌奖”微电影优秀奖。推动建设并对接区、街道、社区“融合法庭”,深度参与诉源治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作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参与30余个地方性法规的讨论制定。

四是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推动解决涉少工作难题。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提升专业能力水平。蒋某隔空猥亵儿童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性侵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及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第三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以该案为切入口申报的《网络猥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研究》课题,入选最高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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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京师范大学共同承担的课题《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在家事审判中的运用与完善》被评定为2022年度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并荣获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首届年会论文三等奖。申报课题《家庭教育指导令适用问题研究》中标最高院2022年应用法学理论研究联合课题,阶段性成果在《人民司法》发表。坚持以案释法,打造精品案例,一案例被评为(2021-2022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一案例入选江苏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一案例入选南京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