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2021年9月1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句容市赤山湖管委会共同举行“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句容市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参加活动人员首先实地察看了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情况,了解赤山湖水域动植物资源种类和保护情况,参观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展览馆,详细了解赤山湖水域生态环境的变迁和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发展历程。
赤山湖水系通过秦淮河汇入长江,是秦淮河上游唯一天然湖泊,有“秦淮之源”美誉,是贯通长江的重要水系,位于江苏省西南低山丘陵区域,对于维护长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具有重要意义。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依托赤山湖良好生态要素,拥有丰富的湿地类型与野生动植物资源,数以万计的野生鸟类在秋冬季节到此栖息、越冬与繁殖,不乏多种全球濒危鸟类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又被誉为南京都市圈的“鸟类天堂”。
实地察看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句容市赤山湖管委会三方会签了《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约定以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良好生态为依托,共同打造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及替代性修复、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研究平台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搭建长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平台、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平台及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研究平台;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在致辞中表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三方合力维护赤山湖良好生态环境的合作取得新的实质进展,推动协议落实催生实践成果是大家共同期待。一是提高认识,高站位推动协议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在宁句一体化中发挥促进引领效应。二是强化优势,高起点建立联动格局。合作各方立足各自司法审判、执法监管、运营管理职能,密切协作,建立起全方位、高水平的联动格局。三是注重实效,高标准培育合作成果。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是西南地山丘陵区域生态修复项目库中南京地区以外的第一个成员,培育实践成果具有重要现实价值和深远意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朱建新专委,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陈迎庭长、姜立副庭长,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句容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丽,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党组书记、涂长坤局长,句容市赤山湖管委会吕兴齐主任,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同志及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