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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办理一起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不仅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更以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妥善解决了被告人两名幼童的抚养困境,展现了新时代司法工作者的温度与担当。
#法官手记#
2024年9月25日,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2024年9月27日,当我第一次翻看王某某涉嫌诈骗案的卷宗时,没想到会牵出一场揪心却温情的“寻亲记”……
#卷宗里的叹息#
起诉书上的案情并不复杂——王某某虚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可当翻阅卷宗,看到“两名双胞胎女儿(3岁),离异”时,我第一次对这两名素未谋面的孩子的安置问题有了隐隐的担忧。
开庭审理前,我根据卷宗材料中的相关线索开始尝试联系孩子的生父。经核实,孩子生父已退役,卷宗材料中的手机号码早已停用。若现在就对王某某采取羁押措施,孩子将面临无人照料的困境。
经汇报,在送达起诉书时我们为王某某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措施,并告知其一定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依法接受传唤。
开庭前,我也多次与王某某联系了解其退赔意愿及能力,但她却出现了数次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情况。
后经与公诉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后得知该被告人已无其他亲属,日常只有其一人照顾孩子,多次因孩子生病需要就诊、照料未能及时接听电话。
2024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当日,尽管书记员多次告知被告人未成年人不宜至法院参加庭审,希望其妥善安排好孩子,但被告人还是因孩子无人看管将两名三岁半孩童带至法院。
经与法警大队沟通,警队另行安排了女法警照顾幼童,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当天案件审理结束已近黄昏,我打开休息室的门,看到一个孩子已经在女法警的怀抱中安然熟睡,另一个孩子在和女法警开心玩耍,深受感动之余越发担忧。根据目前的情况,王某某将被判处实刑,一旦逮捕,孩子怎么办?
母亲犯罪,孩子何依?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案件背后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不容回避:惩罚犯罪是司法的底线,但如何避免无辜孩童因母亲过错陷入生存危机,同样是司法责任的延伸。
#寻亲履责破解抚养困局#
庭审结束后,我们开启了“寻亲履责”之路。通过户籍系统、社区调查、电话沟通等多渠道,在历经了一个多月的担心、焦虑后,我们最终找到孩子生父王某飞。
经多次电话沟通、当面谈话释法,王某飞最终同意履行抚养义务,并作出了书面承诺。至此,我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一半,开始着手准备后期的宣判工作。
宣判当日,被告人王某某再次未能按照原定时间至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我当即决定联合公安机关赶赴被告人住所地安徽亳州进行宣判并执行逮捕。
为避免对幼童心理造成二次伤害,我提前联系了孩子生父王某飞,现场监督其接回孩子,确保交接过程平稳有序。
为避免孩子因母亲涉案产生心理阴影,我们配合公安机关实行人性化逮捕,同时特别叮嘱王某飞维护王某某的“母亲形象”,当王某某狠狠地盯着王某飞:“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好我的两个孩子…”我们都没有打断这份母亲的凌厉,为她在孩子面前争取了最大的尊严。
#高速公路上的“最后一课”#
押解回宁的警车穿行在夜色里,从早上八点半到夜晚近九点,无论是同行的公安同志还是持续驾车的徐师傅、书记员小李都顾不上午饭及晚饭,却无人有一句怨言。在近五个小时回宁的押解途中,我以“母亲”身份与王某某深入交谈,希望能够实现“庭审外的感化”,引导其反思过错、积极改造,当告知“监狱里可以申请远程视频探视,可以给孩子写信”的时候,王某某泣不成声。
进入刑事审判庭至今已近五年,我从最早办理刑事案件的“忐忑不安”到如今判决前的“深思熟虑”,最深的感受是办案需要法官的多方考量,兼顾法理与情理。
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办理,不仅是一次法律程序的完结,更需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多方协作,方能彰显司法智慧及温度,最大限度实现定分止争。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者心中应有柔软之处。让每一个刑事判决既有力度,彰显权威、震慑犯罪,又能成为穿透阴霾的光,照亮归途、捂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