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评估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
评估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
(202)苏0102委鉴字第100号
南京红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翔志实业有限公司、袁赛:
关于(2021)苏0102执676号江苏汇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宿迁市苏宿园区玄武湖西路30号工业用地及厂房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本院已于2021年5月27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评估机构为:江苏华信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备选鉴定机构为: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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