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调鉴字第45号
玄武区谊品壮百货超市店:
关于(2022)苏0102诉前调5463号费爱屏诉你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需对费爱屏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进行鉴定。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本院已随机摇号选择确定。摇号结果如下:首选机构: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备选机构: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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