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77号
乔宗义、孙克荣、连云港快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2022)苏0102诉执恢46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东路318号振兴汽车城B4号楼一楼13、14、15、16、17、18号门面、B4号楼4单元201、202、301、302室、B4号楼5单元201、301室共计12套房产现值进行评估。请你们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时10分,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广州路35号)十一楼第十四调解室参加随机摇号选定机构。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官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评估机构情况。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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