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125号
王玉蓉、南京恒创商贸有限公司:
关于(2022)苏0102执恢504号深圳市东方永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南京市白下区(现秦淮区)南台巷11号01幢3单元202室市场价进行评估。请你们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10分,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广州路35号)十一楼第十四调解室参加随机摇号选定机构。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官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评估机构情况。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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