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2)苏0102委鉴字第135号
雷云、曹兰香、雷有钢、俞进鑫、南京君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2)苏0102执恢45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案涉房屋与其他不动产登记确定房屋四至界限并予以明确标记进行测绘鉴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随机摇号选择确定。摇号结果如下:首选机构:江苏苏地仁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备选机构:江苏兴业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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