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3)苏0102委鉴字第101号
潘承汉、南京纵横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关于(2022)苏0102执恢720号刘肖娟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被执行人南京纵横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南京运禾建康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9.94%出资份额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请你们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时10分,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广州路35号)十一楼第十四调解室参加随机摇号选定机构。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官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评估机构情况。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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