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结果告知书
(2023)苏0102委鉴字第119号
江苏安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安略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杨涛、刘玉杰、李承嘏:
关于(2022)苏0102执恢1102号南京市金陵文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需对被执行人李承嘏名下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85号乙楼5层B-E不动产被相互打通连接,需测绘区分边界、放样以恢复原状进行鉴定。摇号结果如下:首选机构: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备选机构:南京安厦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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