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2024)苏0102委鉴字第83号
江苏万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徐航科技有限公司、姜峰、胡苏梅:
本院(2023)苏0102执恢1836号关于徐州沛金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徐州沛金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江苏省睢宁县睢城镇永安路南、小康河北、中山西路西侧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请你于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前往本院3102摇号室(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参加鉴定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鉴定机构情况。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鉴定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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