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重庆万州法院承办的“2026全国生态日大型联动报道”活动中,充分展示生态保护司法成果,再现我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成效,现就活动配套的宣传短视频拍摄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环资宣传短视频拍摄
2.项目主题:选取我院既有的1—2个独特性、代表性的生态保护点位或司法案例,聚焦长江保护、生态修复等具体生态保护领域,以真实司法案例为依托,由点及面、生动直观展现我院司法护航长江生态保护的玄武法院特色与工作成效。
3.成片时长:约3分钟
4.项目控制价:人民币3万元以内(总价包干)
5.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成片交付并通过采购人审核验收
6.项目用途:用于全国生态日跨院联动普法宣传、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司法成果展示等公开宣传场景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创作要求
1.政治合规:内容严格遵守政法宣传工作纪律,政治导向正确、表述规范严谨,精准展现司法职能、法治精神与生态保护理念,无任何舆情风险点。
2.立足实景:全部创作基于我院真实环资审判、生态保护司法案例,杜绝虚构改编,真实还原司法护航生态保护工作场景。
3.主题突出:紧扣长江生态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履职核心,凸显玄武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和履职成效。
4.形式创新:镜头语言新颖、叙事节奏流畅、画面质感精良,兼具专业性、观赏性和传播性,具备较强艺术感染力和新媒体传播属性。
5.全程配合:全程配合采购人内容审核、素材补拍、文稿修改、成片优化调整,直至验收合格。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主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本项目短视频策划、实景拍摄、后期制作、包装设计等对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配套拍摄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同类政法宣传视频制作案例等佐证材料。
3.组建专属项目执行团队,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编剧、摄像、后期剪辑等核心人员名单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价单位禁止参与情形
报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否则自动丧失参选资格: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下属单位;
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投标(报价)资格被取消、暂停且处于限制期内;
3.近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满5年;
4.存在串通报价、弄虚作假、挂靠报价、骗取成交、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且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报价文件组成要求
1.正式报价函及详细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列明策划、拍摄、剪辑、配音、配乐、包装、税费、交通、人工等全部费用明细,自行考虑保险费用);
2.完整项目策划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创作思路、剧本大纲、成片框架、叙事情节设计、特色亮点、质量保障措施等);
3.项目团队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介绍、岗位职责、从业经验、社保证明等);
4.项目工期进度计划表(包括但不限于脚本报审、实地拍摄、初片交付、修改定稿、最终验收全流程节点等);
5.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设备证明、同类政法宣传短视频成功案例等);
6.无违规违纪、无失信、无行贿犯罪记录、保密等书面承诺函。
六、评审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合作单位,评分细则如下:
1.报价得分(20分)
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满分2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参评报价)×20,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合理、无虚高、无恶意低价,超出预算报价直接作废。
2.剧本策划方案(50分)
(1)整体策划(15分):紧扣生态司法主题、贴合法院宣传定位、思路清晰、亮点突出、适配全国生态日联动宣传需求,优13-15分、良10-12分、中7-9分、差0-6分;
(2)成片框架(15分):结构完整、逻辑清晰、叙事层次分明、贴合3分钟时长要求,适配新媒体传播,优13-15分、良10-12分、中7-9分、差0-6分;
(3)内容情节(20分):依托真实案例、内容真实生动、细节饱满、镜头叙事有感染力、能够凸显玄武环资司法特色,优16-20分、良10-15分、中7-9分、差0-6分。
3.团队力量配备(15分)
团队配置齐全、人员经验丰富、具备政法宣传视频制作经验、设备专业齐全、保障能力强,优13-15分、良10-12分、中7-9分、差0-6分。
4.工期进度安排(15分)
工期计划科学合理、节点清晰明确、进度可控、能提前或按期保质完成交付、有完善的进度保障和应急预案,优13-15分、良10-12分、中7-9分、差0-6分。
七、交付标准与包干范围
1.成片标准:成片时长约3分钟,高清画质1080P及以上,画面稳定、调色精良、字幕规范、配音清晰、配乐合规,含片头片尾、字幕包装、图文特效等,交付MP4通用格式成片及全部工程源文件。
2.服务内容:总价为全流程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调研、脚本撰写、策划设计、实地勘景、实景拍摄、多次修改打磨、配音配乐、字幕包装、调色剪辑、素材版权、人工设备、交通耗材、税费、售后微调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修改服务:全程配合采购人宣传部门审核定稿。
八、知识产权与版权约定
1.本项目全部成片作品、脚本文案、影像素材、工程文件的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改编权等全部归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所有。
2.成交单位承诺本次创作所使用的音乐、图片、素材、字体等全部内容均为正版,无版权纠纷,若发生版权侵权纠纷、索赔、舆情等问题,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全额承担。
3.采购人拥有成片永久、免费、全媒体范围使用权限,可用于政务宣传、媒体发布、汇报展示、跨院联动传播等所有官方场景。
九、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6时前
2.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719办公室
3.递交要求:文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逾期送达、资料不全、未密封、未盖章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4.无效报价情形:超出预算报价、资质不全、弄虚作假、逾期递交、文件不符合要求、存在禁止参选情形的,一律作废处理。
十、工期、验收与付款
1.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脚本报审,报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拍摄,6月25日前提交初片,6月30日前完成终审定稿及全部交付。
2.验收标准:以采购人宣传部门审核通过、成片符合政法宣传规范、满足项目宣传使用需求为验收合格标准。
3.付款方式: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内控流程一次性结清全款。
十一、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人员、物料、工期、修改调整等任何原因增加费用。
2.成交单位须严格遵守法院保密、宣传纪律及各项工作规定,不得擅自外泄未公开案例素材、成片内容。
3.成交单位应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承担项目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完善舆情应对方案。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珂
联系电话:02583185037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