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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7.07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
公 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保证人民陪审员选任与人大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和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上级人民法院通知精神,我院自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数量
在全区范围内重新选任人民陪审员84名,其中普通群众占50%以上。
二、选任方式
采取公民自愿报名与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审查后择优选任。
三、选任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
2、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和解决矛盾的能力;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对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基层普通群众,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6、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
7、具备参加审判工作的时间条件;
8、具有南京市玄武区户籍或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玄武区;
9、优先选任调解经验和调解工作经历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强的人员;
10、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
(2)已在其他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8月7日。
2、报名方法:通过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njxwfy.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分《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组织推荐用)和《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个人自愿报名用)两种。单位、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的,需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报名表一式三份。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②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③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组织推荐的除外)。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考察
依照重新选任条件对被推荐和本人自愿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提出择优选任人选,报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同时报市法院审核。
(三)提请任命
对经审核的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任期五年。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
联系人:宋蓓蓉 电话:83523010
报名地点:区法院政治处(玄武区成贤街58号5楼)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7-07-25 -
232017.06
江苏欣力光电有限公司 选择指定管理人机构通知书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选择指定管理人机构通知书
(2017)苏0102管字第00004号
江苏欣力光电有限公司:
本院关于王敦宁、曹升红、丁璐、余静、徐凤梅、朱沛坤、丁八一、成恒娟、戴全华、潘艳、高敏、张世荣、宋健、陈静、王文、李楠、崔静静、方忠银、舒结玉、张兴兰、陆立山、李维芳、孟青、郭俊玉、邢拾生、王志春、郑丹丹、江丽与你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现需摇号选定指定管理人。请你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10分,前往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楼调解室(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裕盛东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参加鉴定机构的随机摇号选定。可于摇号前至江苏法院网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相关鉴定机构情况。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缺席,法院将依职权随机摇号选择确定鉴定机构,机构随机选择结果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网公示,请自行查询。
请参加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特此通知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2017-06-23 -
232017.06
南京同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定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鉴定机构选择结果告知书
(2017)苏0102委鉴字第00219号
南京同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2017)苏0102民初1548号范洪全诉你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现因范洪全申请对范洪全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根据南京市法院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相关规定,本院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随机摇号选择确定。结果如下:首选鉴定机构为: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备选鉴定机构为: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若首选机构不能完成委托工作,则不再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机构,由法院直接委托备选机构。
特此函告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7-06-23 -
082017.06
来自贵州的申请执行人向玄武法院执行法官送上锦旗6月7日一早,玄武法院民事执行局姚志龙副书记收到了一面普通而又特殊的锦旗。说它普通,是因为在执行岗位上,姚书记收到过数十面这样的锦旗,它们样式一致,表达的主题也都大同小异——赞扬执行法官勤勉、公正。说它特殊,是因为它来自一位特殊的申请执行人,一个月前这个娇小的姑娘还曾在姚书记的办公室大闹,质疑法官执法不公,并扬言要去北京上访,今早她却带着锦旗及感谢信静候在门口。“姚书记,我真的很抱歉,上次那样无端责怪您。请您原谅!”姑娘言辞恳切,“这封信是我昨晚十二点连夜写的,我一定要向您表达我的谢意及歉意!”

这起案件的申请人,也就是上文那个娇小的姑娘——罗某来自贵州,拿到胜诉判决后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她迟迟没能拿到执行款。罗某一度武断的认为,这是法官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故意刁难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外地小姑娘。为此,罗某心生不满,大闹执行局。然而,在亲眼见证了执行法官如何一步步进行网上查控、上门搜查、与其他法院沟通协调后,罗某发现自己错了:在初步查控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姚书记步步深挖,穷尽一切办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到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有房屋正在被拍卖后,即刻赶制材料,参与拍卖款的分配。查到被执行人有一处房产后,立即予以查封,在我院非首轮查封法院的情况下,积极与首封法院协调,争取房屋的处置权。目前,在姚书记的努力下,申请人已拿到执行款50多万元,被执行人的房产也已经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我下周就要回贵州了,案子虽然还没结束,但我很有信心,我知道您一定会秉公办理的。”罗某递上锦旗,向姚书记深深的鞠躬致谢。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这是深藏在每个执行人心底的情怀。从不标榜,从不鼓吹,我们只是坚守执行一线,为每一个罗某,为法治的每一次进步深耕耘、厚积累,朝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方向砥砺前行。
2017-06-08 -
082017.06
玄武法院“庭审进校园”走进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6月7日下午,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法官李庆在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校近百名师生到庭旁听庭审。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事故责任认定、各项赔偿费用的负担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主审法官规范的庭审语言、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敏捷的思维及诉辩能力均给师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庭审结束后,李庆法官还与旁听学生开展了互动,学生们就旁听此案中产生的疑问及以后如何学习法律等问题,踊跃提问,李庆法官耐心倾听,逐一进行答疑解惑。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使旁听学生对法院庭审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旁听师生的一致好评。


2017-06-08 -
082017.06
玄武法院执行法官深夜促成和解并履行在玄武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梁某父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在谈话过程中情绪失控,殴打对方代理律师,被玄武法院民事执行局依法采取司法拘留。考虑到被执行人梁某需要吃药,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在沈烈副局长的带领下,六名执行人员陪同被执行人梁某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家中取药,并出示搜查令后进入梁某家里进行搜查,现场扣押19张银行卡、1张存折、人民币900元、外币若干张,其中包含工资卡两张。支部专职副书记姚志龙带领四名执行人员送梁某女儿去拘留所的路上,其主动提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出具悔过书,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和解方案,法院决定对梁某女儿提前解除拘留手续。6月6日晚22时10分,在法院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梁某父女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4.5万元,现场全部履行完毕。



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