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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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2022.01
    首家!玄武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首家!玄武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司法实践,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20日下午,玄武法院挂牌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三级高级法官王珅,省法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贾冰一,市妇联家庭儿童部二级调研员杨明洁,南京中院少家庭庭长方兴宇,玄武区民政局局长陈静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敏教授等高校、社会组织的专家及部分媒体参加了本次活动。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主持仪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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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俊与张杰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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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领导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专家发放聘书。

    史俊指出,玄武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上作出了很多有益探索,形成了许多具有玄武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品牌。希望玄武法院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推动良好的家风建设,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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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雪雁表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玄武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又一次积极尝试。玄武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践行柔性司法理念;将及时进行总结研究,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方法,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将强化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心理专家在家事案件中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多角度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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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结束后,玄武法院又召开了心理干预及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研讨会,与会专家从各自角度出发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家庭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如何构建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等方面开展讨论。研讨会由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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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仁智家庭成长指导中心主任,孙忠蛟:与玄武法院合作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也帮助一些夫妻挽救了婚姻,家事案件很复杂,但是处理过程中也很有成就感,希望能继续深化合作,加强学习。

    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宋岩:在案件处理中,坚持以孩子利益最大化,减少女性的二次伤害,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目标,也与法院审理不谋而合,通过此次家庭教育站的成立,可以进一步深化合作。

    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周朝英: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并非简单就案判案,而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做好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治,帮助未成年人疏导心理问题,对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向莉莉:离婚案件处理中需要谨慎,要做好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与干预。同时,一些少管所的未成年人其实需要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希望更多的人能注意到特殊孩子的成长,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

    南京审计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师 ,杨静:《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也希望开展好教育研究,社区服务等工作,关注亲子陪伴,关注学生教育,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殷飞:要从更大的视角关心教育,孩子的问题除了家庭问题之外,更重要的是社会的问题,社会要更加关注对于孩子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协同机制,多部门联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贾冰一 :从事少年审判的原则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希望通过完善的心理疏导机制、家庭教育机制,把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融入到少年审判中来,协同做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敏:家事案件具有其特殊性,强调以人为中心,维护家庭和谐是其核心,家事案件中的教育机制、心理疏导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教育方式,比如通过视频学习、短片播放等,帮助家长们学会如何处理夫妻关系,如何做好孩子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三级高级法官,王珅: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社会也更加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法院也一直在积极筹划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制方法,从制度的角度出发,构建对于未成年人全方位多角度保护的新格局。

    南京市妇联家庭儿童部二级调研员,杨明洁:妇联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的配合,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合作方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队伍,总结提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提供专业化的法治与教育服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玄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曹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大家都很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目前在社区已经建立了心理服务站,但是还是存在有些孩子需要心理辅导,但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来进行辅导的情况,需要我们进一步关注。

    玄武仁智家庭成长指导中心咨询室,李艳:在家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既要注意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也要重视对于法官的心理建设,目前法官面临的工作压力大、强度高,也需要通过良好的方式帮助他们放松,才能让他们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来。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眭占菱:要进一步重视家风家教,今年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着力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夯实家庭教育责任,构建家庭教育服务,强化家庭的教育支持。

    今年年初,玄武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此次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玄武法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又一次积极尝试。通过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将自有审判专家与外聘教育专家、心理专家相结合,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式、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下一步,玄武法院也将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为契机,与专家密切配合,做好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为孩子的成长营造更好的家庭氛围、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 24
    2022.01
    玄武法院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玄武法院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为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找准改进方向和发展目标,玄武法院积极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等活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1月21日下午,玄武法院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19位退休老同志欢聚一堂,共叙情谊,畅谈法院发展,积极献计献策。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及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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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勤代表院党组汇报2021年度全院工作情况。

    老同志们纷纷发言,对玄武法院过往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殷切希望玄武法院不断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尤其是加强青年干警的锻炼、培养和储备,为玄武法院的接续发展不断注入新鲜力量;更希望玄武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谱写玄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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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雪雁代表院党组向老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和美好祝愿,感谢他们给予的肯定鼓励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她表示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将传承和发扬玄武法院代代相传的好传统,在区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政治站位、更高管理标准,实现更高质量司法、更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新时代玄武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玄武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司法贡献,以优异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21
    2022.01
    玄武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玄武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1月20日上午,玄武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区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的精神。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系统总结全院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并对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出具体要求。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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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玄武法院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全过程,紧扣“七专题一实践”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办好民生实事、健全工作机制等举措,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全院干警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思想得到淬炼、精神受到洗礼,进一步增强了历史自觉和历史自信,进一步提升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了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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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等结合起来,不松劲头,不减力度,提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实效性,持续长效推进学习教育成果转化。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出成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深度融合推进。立足法院主责主业,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牢牢把握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找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发力点,持续优化升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提供更加专业、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高效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全面从严治院。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打造政治坚定、创新实干、团结协作、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院庭长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 17
    2022.01
    “正苗工程”20周年——玄武法院一案例入选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正苗工程”20周年——玄武法院一案例入选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1月12日,南京中院、团市委、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开展“正苗工程”20周年主题帮教活动,玄武法院一起遗弃儿童案入选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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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小花患有脑部发育不良的疾病,被母亲黄某遗弃,黄某在小花身上留有字条,希望好心人能将小花送至福利院尽早得到治疗,并交待了小花的生活习惯,后小花被群众发现并报警,由公安机关送至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后,黄某表示家庭困难,虽然知道遗弃孩子违法,但出于无奈,无力抚养并拒绝带回小花。

    处置过程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并未简单就案办案。承办法官王萍对黄某及其家人开展了亲职教育,多方联系公益机构为小花筹集治疗款,接洽康复医院落实小花医治措施,黄某及家人被感化后亦表示愿意将小花接回抚养,并保证会悉心照顾。最终,本院对黄某从轻处罚,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案件宣判一年后,承办法官王萍和院关工委副主任朱国雄携2万元司法救助金到小花老家回访,在当地法院协调下,首创将司法救助金提存在当地公证处,由乡财政所按月发放,以确保小花健康成长。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遗弃婴幼儿的犯罪案件,通过案件的审理及审后延伸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了重病儿童的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法律的温情,也贯彻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

     

    正苗工程”开展以来,至今已20个年头,坚持开展帮教,帮助迷途的孩子进行矫正和改过,让孩子们顺利回归家庭,法官也一直在努力。

    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开始正式实施,国家、社会都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玄武法院会持续做好对于未成年人在诉前、诉中、判后的全方位保护,为孩子们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 13
    2022.01
    同堂培训学新法  交流研讨提素能——玄武法院举办第十一届“玄法青年沙龙”活动
    同堂培训学新法 交流研讨提素能——玄武法院举办第十一届“玄法青年沙龙”活动

    为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的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新旧法律适用衔接,1月11日下午,玄武法院联合玄武区法学会共同举办了第十一届“玄法青年沙龙”活动,邀请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丁就新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内容进行专题授课,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副院长潘溪,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劲,玄武法院、玄武检察院部分干警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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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赵雪雁院长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向大家分享了调研心得,希望年轻干警要办起案、有思考,拿起笔、出成果,努力让调查研究成为习惯、蔚然成风,营造出全院重学习、强业务的浓厚氛围。一是要提高认识,拓展调研广度,做到学中干、干中学。要始终保持学习热情,不断提升专业素能,将调查研究贯穿办案的全过程。二是要瞄准方向,挖掘调研深度,做到找准点、深深挖。要珍惜身边的案件资源,精准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打造精品调研成果。三是要打造品牌,增添调研亮度,做到各种写、常常改。要常思考、多下笔,在撰写调研文章和综合材料时要加强经验积累,注重行文规范、文字简洁、逻辑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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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院长还希望进一步加强与玄武区法学会、玄武区检察院、南师大法学院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水平,实现优势互补,擦亮玄武法院调研这块金字招牌。

    随后,马丁副教授以“《民事诉讼法》新修订解读”为题,阐述了修法背景和重要意义,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条文逐一进行解读,认真梳理了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完善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等修改重点。与会干警听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深受启发,并就独任审理中当事人异议权、电子送达规则等问题与马丁副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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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修改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的重大举措。此次学术沙龙活动及时跟进立法新动向,密切联系审判实践,激发了干警对新修订法律的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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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科学研判修法对民事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变化,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到新法实施的全过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 12
    2022.01
    依法带娃!玄武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依法带娃!玄武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近日,玄武法院加强审判和执行部门联合,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探望权的执行案件中,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王某与张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玄武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婚生女王某某由王某直接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750元;张某每月探望王某某两次,每次一天。调解书生效后,因王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张某遂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双方关于王某某的探望问题产生了争议。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联系,王某称,因为张某家有宠物,王某某回来后身体出现丘疹情况,目前王某某随其在外地休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体健康。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局及时与审判庭联系进行了解。经了解,王某仅仅因为张某一次探望王某某后,王某某回家出现丘疹就擅自将王某某带至外地,影响张某对王某某的探望,导致王某某作为一个未满两周岁的幼儿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见到母亲,不能享受到母爱,客观上使得王某某无法受到母亲的探望、教育及照顾。两部门共同商议后,认为这种行为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2022年1月10日,玄武法院向王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王某限期到本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要求王某从王某某的生理、心理发展状况和情感需求出发,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王某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履行对张某探望王某某的协助义务,保障张某每月探望王某某两次,便于张某作为母亲及时了解王某某的成长情况和心理状况,对王某某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培育、引导,保障王某某健康成长。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以“立法”促进家庭教育,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的方式进行指引,对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进行纠偏,让每一个孩子都得到恰当的引导、适合的教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玄武法院将始终立足司法职能,更好地发挥新法在推进家事审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行为,推动良好的家风建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与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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