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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21.10
司法护滁河 我们在行动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一体化进程。2021年10月23日,南京、滁州、马鞍山沿滁河流域九家法检机关会签《关于加强滁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意见》(简称“协作意见”),构建长三角宁、滁、马地区跨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讲话。南京市浦口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出席仪式并致辞。玄武法院院长沈湧、副院长高伟及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玄武区、浦口区、六合区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前,参加活动人员到长江河道管理处江北所、桥林街道周营村社区、驷马河公园等处实地察看长江生态环境和长江整治情况,对沿江流域生态环境要素和保护情况进行了解。

签约仪式上,九家合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各自单位会签“协作意见”。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江苏省西南低山丘陵区域(南京市、句容市辖区范围)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司法审判机关,参与协作机制构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六合区检察机关立足各自检察及公益诉讼职能,共同参与协作机制构建。
“协作意见”约定
合作各方通过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监督纠正损害生态资源环境的行为,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实践探索,推动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合作;充分履行职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使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专项行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生态修复、学习交流等方面的联系,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全方位保护;建立“分段保护、全段合作”的一体化协作机制,结合南京都市圈和宁滁一体化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跨区域深度协作示范区建设。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代表玄武法院作发言交流。沈院长表示,长三角区域尤其宁、滁、马地区地缘相近、民生相连,同饮一江水,强化生态命运共同体意识,把生态优先作为第一要求,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出路,是我们面临的共同使命和机遇。“协作意见”的签署正是各方服务保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的起点,也是构建长三角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新的探索。玄武法院将切实提高站位,全景式践行绿色理念;坚持一体推进,全链条落实保护机制;强化多元联动,全方位构建共治格局。以“协作意见”的签署为契机,与各协作单位一道,积极探索跨区域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为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底色。
2021-10-27 -
192021.10
宁浔法院实地开展环资审判工作交流2021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率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工作人员一行赴江西省九江市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交流。

玄武法院一行先后到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武宁县人民法院、庐山市人民法院进行调研交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沈双武庭长到浔阳区法院参加相关活动。在各家法院,玄武法院与对方就环资审判工作现状、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先后实地察看了生态法治公园、长江司法修复基地、增殖放流基地等场所,并观看各家法院环资法庭的工作纪实宣传片。



高伟表示,此次交流活动,有助于开拓环资审判工作视野,更新环资审判工作理念,各家兄弟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探索实践非常值得学习,希望下一步建立共享共赢的战略协作和常态化交流模式。
玄武法院刑庭庭长、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徐海,环资庭干警参加上述活动。
2021-10-19 -
182021.10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持续擦亮玄武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玄武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安排,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审判的同时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持续擦亮玄武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近日,玄武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两起涉及同一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系一家大型建设施工企业,与两原告分别签订了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及货款,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两起案件分别由两名法官审理。

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不久,法官就接到了被告的电话,电话那头是被告工作人员焦急的声音:我们公司在江西鄱阳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查封了,项目上农民工都等着发工资呢!法官能不能帮我们解封。
听到这个消息,法官立即向被告了解了户名及账号,并通知被告工作人员向法院寄送相应证明文件。收到证明文件后,经过甄别属实,法官当天即作出解封裁定并协调保全组对被查封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进行了解封,并同时解除了另一案件的查封。得知账户解封,被告对此表示十分感谢!
针对这两起案件,民二庭召开涉及建设施工企业账户保全的专题会议,强调全庭法官要提高对建设施工企业账户保全的高度敏感性,特别是大型建设施工企业。一般这类企业涉及项目多,农民工人数多,银行账户多。网络查控时,账户性质没有特别标识,无法鉴别,很有可能冻结农民工工资账户。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2021年已进入第四季度,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来说临近年底,工资发放压力逐步加大,需充分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体现在特事特案上,更体现在履行审判职能的每一个环节上。商事案件审判,多是企业间纠纷,但企业纠纷背后蕴藏着的是员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企业经营效益好,员工收入高,家庭生活美,才是商事审判保障营商环境的司法效果。提升商事审判的思想境界,不断擦亮玄武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在每一件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规、秉公正、有温度、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质法治营商环境的成果,是玄法人未来努力的方向!
2021-10-18 -
152021.10
普法传孝道,幸福满金秋——玄武法院组织开展重阳节爱心活动重阳又佳节,九九情意浓。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玄武法院与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在蒋王庙社区共同举办了“孝老爱老暖重阳法润社区敬老行”社区法律咨询活动,玄武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勤,副院长潘溪,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锁金村法庭庭长邵小波,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周晓红,玄武区妇联副主席费树兰,南京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部长李雯及玄武法院关工委老干部、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部分干警参与了活动。

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首先向各位社区居民传达了节日的祝福,介绍了玄武法院在运用多元化调解手段解决家事纠纷方面的探索。周晓红会长从家事矛盾调解的角度出发,为各位居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负责人王萍结合审判实践,介绍了常见的家事矛盾纠纷,并针对常见的赡养、继承等问题进行了介绍。李雯部长则介绍了公证在遗嘱订立、财产继承、老年婚姻财产约定和意定监护等领域的优势,详细说明南京公证处的便民敬老举措。费树兰副主席也针对性的介绍了区妇联与玄武法院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合作与实践。
活动现场大家还向社区居民发放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及案例解析》、《幸福婚姻》、公证知识等宣传手册,并为在场老人送上了节日小礼品,还围绕老年人关心的遗嘱、继承、以房养老、家事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家事纠纷诉讼调解等话题提供咨询,解答疑惑。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向在场的法官提出自己的问题,也都得到了热情的回应。

玄武法院成立“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以来,一直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组织的合作,共同做好对于家事矛盾的多元化解,营造良好的家庭、家教、家风。玄武法院通过与人民调解员协会、妇联、南京公证处的合作,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为老年人“出谋划策”,在传递法治精神的同时,也让老年人感受到关怀与温暖,积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道德风尚,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1-10-15 -
082021.10
特邀调解护绿水青山——玄武法院通过多元解纷化解一起环境资源案件9月29日,通过诉中委托特邀调解,玄武法院特邀调解专家马丁和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法官赵佳协力化解了一起燃油泄漏环境污染案件,通过环境资源审判与特邀调解的深度结合,兼顾了环境保护与民生保障,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 情 简 介
案件的起因系朱某驾驶重型货车因转弯失控在某路口发生侧翻,事故导致货车装载的燃油发生泄漏,部分燃油渗入路边泥土中,造成大面积污染。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紧急联系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对现场的含油泥沙及路面残留燃油进行清理处置,前后支出数万元清理费。后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多次向朱某及保险公司催要款项,各方就数额及责任认定等未能达成一致。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将案件诉至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朱某支付清污费用,并要求保险公司对上述清理费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理过程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下设西南低山丘陵区环境资源法庭,作为管辖法院受理了该案。立案庭经过分析研判后,委派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调解员了解,朱某的货车侧翻不仅造成车辆损失,还导致他车上运输的仪器设备严重受损,为此需要作为承运人承担十多万的赔偿责任,因疫情导致货运生意不景气更让他的经济境况雪上加霜。因各方分歧较大,虽经调解员多次努力,各方未能在诉前成功达成协议。
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后,承办法官赵佳了解了该案诉前调解的信息,听取了调解员对案件前期情况的介绍。赵佳法官考虑被告实际履行能力、疫情影响,以及当事人各方的调解意愿,决定委托诉中调解。案件委托至玄武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由协会副会长、南师大副教授马丁承办。案件办理期间,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以利害,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协议,出具特邀调解协议书,法院根据协议书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事后,三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特邀调解护环境、保民生
本案成功调解结案,是玄武法院近年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开展特邀调解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果。根据主审法官赵佳介绍,本案是玄武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以来,第一次通过特邀调解与审判结合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形成了对于燃油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调解经验,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范例;调解协议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也充分考虑了因疫情影响生计困难的货车司机朱某,各方可谓皆大欢喜。作为学术专家的协会副会长、南师大副教授马丁在调解后表示,自己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也是首次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调解过程中多次使用江苏微解纷平台线上调解功能,及时、灵活组织调解,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最终促成调解,感觉很有意义。他还对特邀调解激发群众自行解决纠纷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矛盾纠纷社会自我愈疗,以及特邀调解机制发展表达了积极乐观的看法。
近年来,玄武法院坚持把非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在不断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取得了特邀调解工作全面开花的良好成效。玄武法院当前拥有以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等特邀调解组织为代表的23支专业特邀调解团队,包括10余家律师事务所,6家商会组织,另有南师大矛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中心、金调委等机构入册,形成了全门类、全领域、全流程的特邀调解格局。2021年截止当前,已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近2700件,获得了群众与法官的广泛认可。
2021-10-08 -
282021.09
玄武法院一起案件被国新办发布会“点名”2021年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副院长姜伟、副院长贺小荣、审委会副部级专委刘贵祥出席,“点名”21个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决心。
其中第15个向长江非法排污案,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的“4.10”污染环境案,该案让排污者支付5.2亿元环境修复费用和罚金,“开出”迄今为止全国法院对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截图

△现场勘查
“4.10”污染环境案被告单位系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企业,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该公司利用暗管往长江内违法排放废水、含有毒有害成份的污泥、危险废物,并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超标排放污水,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经审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被告人郑某等1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二百万元。

△开庭宣判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经法院组织第三方审计,被告单位的净资产已为负值,无力承担生态修复或赔偿责任。为最大限度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引入被告单位股东作为第三方为协议履行提供担保,被告单位及股东连带承担合计4.7亿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其中2.37亿元通过现金赔付,2.33亿元采取项目投资、提标改造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目前,案涉企业已足额缴纳罚金5000万元,并按约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费用,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企业股东还投资建立长江江豚科教中心,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实现了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到保护者的蜕变。
该案分别载入2021年全国和江苏省“两会”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先后被评为2019年度南京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第九届(2019年度)十大公益诉讼。
该案取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现金两亿余元,是目前为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执行到位的资金数额最高的案件,如何高效运用生态修复费用、切实修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实地考察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会同办案单位,组织专家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考察了相关生态修复项目,并召开专家评审咨询会,与会专家就生态修复项目与“4.10”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关联度,项目必要性、公益性、可行性及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专家评审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也在显著增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不忘司法初心,牢记为民宗旨,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为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