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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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2022.06
    【新华网】法治护航职业教育 院长授课寄语青春
    【新华网】法治护航职业教育 院长授课寄语青春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市法院关于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校”活动部署要求,6月13日下午,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带队至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萍,玄武法院关工委副主任孙邨中、副秘书长赵玉珍,玄武中专书记、校长孙兵,副校长瞿坤鸿,学工处主任佀永辉以及在校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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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雪雁以“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三个维度”为题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强调法治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三个“维度”提升法治意识、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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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学法懂法、内化于心是前提,鼓励同学们发挥主观能动性,作为“主角”参与到法治教育活动中来,变“被动接受式”为“积极参与式”,积极掌握法律基本常识。其次,守法用法、外践于行是关键,既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也要遵纪守法,勿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年幼无知”作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最后,尊法崇法、明德律己是目的,希望同学们能够在法治教育中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争做有法治信仰、有社会担当的新时代青少年!

      孙兵对玄武法院长期以来重视、支持玄武中专法治教育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表示今后学校将借助“法治副校长”平台,在法治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随后,赵雪雁与孙兵签署了共建“关爱活动阵地”协议书。玄武法院与玄武中专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续签共建协议,旨在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切实为中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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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副校长王婵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运用鲜活的典型案例、贴近学生生活的语言,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诈骗、规范网络言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学会运用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划清界限。在场同学认真聆听、收获颇丰。

      下一步,玄武法院将充分发挥“共建阵地”功能,探索和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蓄力,全方位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王婵)

  • 02
    2022.06
    【南京日报】老板被判刑 罚款100万元
    【南京日报】老板被判刑 罚款1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源源) “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昨天,玄武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备受关注的钟山风景区盗伐林木案。为了扩建足球场,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景区砍伐大量树木并毁损,社会影响恶劣,公司负责人被判刑三年四个月,并被罚款100万元。

      2021年6月30日,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与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使用协议,决定将景区内陵园新村紧靠太阳塔公园和邮局东路的9000平方米面积用于建设足球场。同年7月11日至15日间,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汪某认为场地面积不够,需要拓展场地。其在向中山陵园管理局提交书面的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指使谢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挖掘机、推土机非法将林地上的林木全部砍伐、破坏,并就地挖坑掩埋,用以扩大足球场地面积和规模。

      经鉴定,被损毁的林木数量为461株,立木蓄积量为70多立方米,价值72万余元。 

      玄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盗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盗伐林木罪。汪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酌情从宽处理。汪某在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砍伐大量树木,造成大量树木被毁损的后果,存在明显的犯罪故意。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汪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被告人汪某退赔被害单位中山陵园管理局被损毁的树木价值724152元。 

      法院指出,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盗伐他人林木,情节严重的,构成盗伐林木罪。汪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砍伐大量树木,数量巨大,并就地挖坑掩埋,致大量树木毁损。

      森林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钟山风景区以其丰富的森林资源在国内外享有盛名,在此还建有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案中,被告人汪某在此盗伐大量林木并毁损,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对其依法严惩,就是为了发挥司法的警示教育作用,让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付出惨痛的代价,受到深刻教训。

  • 02
    2022.06
    【新华日报】玄武法院举办“和合紫金”品牌推介会暨“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成立一周年活动
    【新华日报】玄武法院举办“和合紫金”品牌推介会暨“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成立一周年活动

    6月1日上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举办“和合紫金”品牌推介会暨“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成立一周年活动。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杰,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省、市、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南京市、区妇联,南京市公证处,南京市律协,调解组织,高校等协同机构领导和专家共同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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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生对玄武法院在“和合紫金”品牌创建和少年家事审判领域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全面推进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五点期望:进一步深化优良家风引领,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进一步凝聚多元解纷合力,进一步融入社会基层治理,进一步夯实队伍人才建设。

      赵雪雁就玄武法院“和合紫金”品牌特色、文化内涵及“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成立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各协作单位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谢。

      法官助理王瑞东介绍了“和合e解纷”工作机制,并现场连线锁金村街道和锁二社区,演示“和合e解纷”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网格内家事矛盾纠纷在线三方联调化解的过程。2022年以来,玄武法院结合政法网格员与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利用江苏微解纷平台,形成了“和合e解纷”工作机制,实现了涉少年家事纠纷重发现、重协调、重保护,e登记、e协调、e调解的“三重三e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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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场连线中,副院长李玉生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互动。他指出,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诉源治理过程中,社区的预警作用非常重要,有助于法院找准源头,加大诉前纠纷调解力度,在“治未病”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深入探索“和合e解纷”更优方式,与社区、公安等部门联同加强研判预警,做到矛盾纠纷早识别、早防范、早控制、早化解。

      副院长潘溪发布玄武法院涉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工作白皮书,介绍了玄武法院涉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工作举措、工作展望及五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结束后,市区妇联领导、专家学者及“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各协作单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各方就少年家事案件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如何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拓展“和合紫金”品牌的影响力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观点。“和合紫金”是玄武法院近年来依托锁金村法庭着力打造的特色工作品牌。“和合”是和睦同心之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包含琴瑟和谐的家庭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和”有调和之意,“合”有合作之意,“和合”又寓意齐心合力,共同调和,共建和谐;“紫金”一是代表紫金山,彰显玄武元素,二是代表紫荆花,寓意“家庭和美”。

      2021年5月28日,玄武法院成立了“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充分发挥少年家事审判的传统优势,拓展延伸职能作用,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多主体协同合作为路径,坚持“温暖、卫护、协同、舒心、修复”五位一体工作理念,采用多种方式方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家事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取得积极成效,品牌影响力逐步彰显。

      此次活动既是一场特别的“阶段性测验”,又是站在新起点上的共商会。玄武法院将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和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开拓创新、做真求深,在新起点上擦亮“和合紫金”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努力探索独具辨识度的新样本、新经验,奋力开创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新格局。(庄希成)

  • 01
    2022.06
    【人民网】南京玄武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 涉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等话题
    【人民网】南京玄武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 涉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等话题

    人民网南京6月1日电 (马晓波)时值“六一”国际儿童节,南京市玄武区举行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新闻发布会,6个涉及“未成年人网络充值”“低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典型案事例在会上发布。据了解,当地在个案处理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关注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相结合,兼顾监护人实际情况,全面细致评估未成年人个体需求,妥善作出处理。

    2021年6月,12岁的言言(化名)趁外婆午睡,用老人手机往游戏平台充值五千余元。家人与平台方多次交涉未果,向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求助。中心了解到,游戏公司要求退款方准备所有指定资料在某网站提交。但外婆与言言父亲关系紧张,无法提供相关资料。随后,社工下载了游戏软件,介入调查交涉。该社工发现该游戏中确实存在防沉迷和身份认证系统,言言是偷拿外婆的身份证通过了认证。社工积极与言言父亲协商,获得了网站要求的证明材料,协助言言和外婆完成了证明材料的网上报送。面对外婆的身心疲惫,社工及时进行情绪疏导,并对言言及其家人分别开展网络安全教育,防范网络“陷阱”。

    此外,由于游戏平台退款数额较低,玄武区未保中心又再次咨询检察机关相关专家,在法检专业工作者的指导下,多次与游戏平台联系,依法据理力争。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和交涉,游戏公司最终将充值款予以退还。

    针对相关案例,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工系主任许芸点评称,这是一起玄武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帮助家属成功维权的案例。社工在司法部门的协助下,运用社会资源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指导家庭成员加强未成年人教育,运用非诉方式化解了矛盾纠纷。目前,中心初步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反应机制,但下一步还要构建起“预防-干预-发展”的社会干预支持系统,进一步完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模式,特别对于家庭监护缺失的复杂网络侵权个案,要采用个案管理方法提供社工服务、多部门联动的社会干预。

    活动中,玄武区民政局局长、区未保委办公室主任陈静介绍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她表示,近年来,玄武区把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民生工程来抓,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化构建、立体化保护、社会化支持、全方位关爱”,走出了一条“三化一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色之路。

    今年以来,玄武区启动校园社工站建设,通过链接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资源,协同发力,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辅导、亲职教育、行为矫治等服务,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首批校园社工站设置在科利华中学、锁金新村第一小学,由玄武区益童基金会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 21
    2022.05
    【现代快报】离婚后前夫把女儿藏起来,法院:60天内中止探望
    【现代快报】离婚后前夫把女儿藏起来,法院:60天内中止探望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个中止探望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父亲王某在60天内中止探望他的婚生女。法院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裁定?5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

    据悉,在王某与赵某探望权纠纷一案中,玄武法院判决,王某于每周六上午8点半到前妻家里接出女儿瑶瑶(化名)探视,当晚7点半再把女儿送回,对此前妻赵某有协助的义务。2022年4月25日,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行使探望权。

    然而就在法院向赵某发送执行通知后,她一通声泪俱下的电话引起案件承办人的高度重视:“法官,我不是不给王某探视孩子,只是我再也不愿经历孩子连续数月音讯全无的事情了。如果孩子被他接走,我恐怕只能再次踏上漫长的寻找孩子之路。我申请法院中止王某探视孩子,直到确保他能准时把孩子交还到我的手上。”

    原来案涉判决生效后,赵某曾于2021年12月4日上午将孩子交予王某探视,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瑶瑶交还赵某,赵某于2021年12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法院帮她找回孩子。此案承办法官先后采取了罚款、拘留、公安临控、移送公安侦查拒执罪线索等措施,并前往王某父母家中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直到2022年4月22日王某才不得已将孩子交还给赵某。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应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本案中王某拒不依约将瑶瑶送回抚养权人处,使她长期脱离母亲的养育、照料,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赵某提出王某中止探望瑶瑶的申请,法院应予支持。

    5月13日,玄武法院发出了中止探望的执行裁定书,并要求王某正确认识并积极改正错误,争取能够在中止期间届满后恢复探望瑶瑶。后续玄武法院也将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适时对王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其牢固树立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依法正确行使探望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离婚后,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行使探望权,也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但不当行使探望权甚至是将孩子藏匿、拒不交还孩子的,其探望孩子的权利必将依法受到限制,甚至应当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希望离异家长能够抛弃过往恩怨,更多立足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孩子营造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的良好成长环境。

  • 11
    2022.05
    【扬子晚报】送法进校园 法院院长受聘法治副校长开讲第一课
    【扬子晚报】送法进校园 法院院长受聘法治副校长开讲第一课

    扬子晚报网5月10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玄砝)《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9日下午,南京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来到锁金新村第一小学开讲法治课,拉开“家庭教育宣传周”与法治课堂系列活动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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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结合南京市法院“百名法官进百校”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玄武法院开展首届“家庭教育宣传周”与法治课堂系列活动。5月9日下午,玄武法院院长赵雪雁受聘为锁金新村第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开讲法治课堂第一课。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关工委副主任肖金春等同志参加活动。

    锁金一小校长周键向赵雪雁、李雪静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据介绍,玄武法院法治副校长工作将依托少年法学院平台,协助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培养家长正确的育儿观念,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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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雪雁以“法爱护航、与法同行”为主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法治课。她向同学们阐述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作为一名小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和优先保护,并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从遵守校规校纪到遵守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李雪静以“做自己的保护者”为题,以生动的案例和故事,告诉同学们在学校、家庭、网络等不同场景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及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同学们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同学们兴趣盎然,踊跃问答,通过课堂互动的方式,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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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玄武法院将依托“紫金和合”品牌与多元主体同心配合,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系列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开好家庭和谐之花,催生未成年人希望之果,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着力打造“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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