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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22.05
【现代快报】离婚后前夫把女儿藏起来,法院:60天内中止探望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个中止探望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父亲王某在60天内中止探望他的婚生女。法院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裁定?5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
据悉,在王某与赵某探望权纠纷一案中,玄武法院判决,王某于每周六上午8点半到前妻家里接出女儿瑶瑶(化名)探视,当晚7点半再把女儿送回,对此前妻赵某有协助的义务。2022年4月25日,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行使探望权。
然而就在法院向赵某发送执行通知后,她一通声泪俱下的电话引起案件承办人的高度重视:“法官,我不是不给王某探视孩子,只是我再也不愿经历孩子连续数月音讯全无的事情了。如果孩子被他接走,我恐怕只能再次踏上漫长的寻找孩子之路。我申请法院中止王某探视孩子,直到确保他能准时把孩子交还到我的手上。”
原来案涉判决生效后,赵某曾于2021年12月4日上午将孩子交予王某探视,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瑶瑶交还赵某,赵某于2021年12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法院帮她找回孩子。此案承办法官先后采取了罚款、拘留、公安临控、移送公安侦查拒执罪线索等措施,并前往王某父母家中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直到2022年4月22日王某才不得已将孩子交还给赵某。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应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本案中王某拒不依约将瑶瑶送回抚养权人处,使她长期脱离母亲的养育、照料,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赵某提出王某中止探望瑶瑶的申请,法院应予支持。
5月13日,玄武法院发出了中止探望的执行裁定书,并要求王某正确认识并积极改正错误,争取能够在中止期间届满后恢复探望瑶瑶。后续玄武法院也将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适时对王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其牢固树立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依法正确行使探望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离婚后,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行使探望权,也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但不当行使探望权甚至是将孩子藏匿、拒不交还孩子的,其探望孩子的权利必将依法受到限制,甚至应当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希望离异家长能够抛弃过往恩怨,更多立足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孩子营造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的良好成长环境。
2022-05-21 -
112022.05
【扬子晚报】送法进校园 法院院长受聘法治副校长开讲第一课扬子晚报网5月10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玄砝)《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9日下午,南京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来到锁金新村第一小学开讲法治课,拉开“家庭教育宣传周”与法治课堂系列活动的帷幕。

为推动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结合南京市法院“百名法官进百校”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玄武法院开展首届“家庭教育宣传周”与法治课堂系列活动。5月9日下午,玄武法院院长赵雪雁受聘为锁金新村第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开讲法治课堂第一课。玄武法院副院长潘溪,关工委副主任肖金春等同志参加活动。
锁金一小校长周键向赵雪雁、李雪静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据介绍,玄武法院法治副校长工作将依托少年法学院平台,协助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培养家长正确的育儿观念,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赵雪雁以“法爱护航、与法同行”为主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法治课。她向同学们阐述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作为一名小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和优先保护,并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从遵守校规校纪到遵守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李雪静以“做自己的保护者”为题,以生动的案例和故事,告诉同学们在学校、家庭、网络等不同场景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及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同学们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同学们兴趣盎然,踊跃问答,通过课堂互动的方式,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理解。

据介绍,玄武法院将依托“紫金和合”品牌与多元主体同心配合,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系列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开好家庭和谐之花,催生未成年人希望之果,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着力打造“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2022-05-11 -
292022.04
【新华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通过风趣诙谐的普法宣传、内容丰富的主题沙龙、理念实践相融合的合作共建等活动,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积极努力。
高新企业主题沙龙,思维碰撞新火花
4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联合南京市和玄武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徐庄高新区共同举办“宁品汇企业家下午茶”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多家科技创新企业代表参加。玄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静静法官作《“合法来源抗辩”在审判实务中的认定》的主题分享。大家围绕知识产权未来趋势、监管洞察、典型问题、有益经验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在思维碰撞中收获新启发。

多种平台线上直播,助企纾困护营商
4月24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静静开设《如何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中的“地理标志”》线上讲座,讲座在玄武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大网络平台同步直播。刘静静法官从颇受关注的潼关肉夹馍事件出发,全方位、多角度向网友普及地理标志相关知识,实时互动答疑解惑,让观众边看边学,打破沟通壁垒。
院校共建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强根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度合作,建立“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研究生工作站”,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加强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进一步推动司法实践与法治理论深度融合。

打造法律问答游戏,知产普法保创新
精心制作《知产江湖修炼手册》(一)(二)(三)系列文字游戏,将略显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成武侠游戏的通关内容,通过轻松愉快的方式,让企业家更新知产保护理念,创业者增强创新意识,经营者防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玄武法院将以“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加强创新成果保护,激发文化创作活力,助力知名品牌培育,保护数字经济发展,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新华网
2022-04-29 -
292022.04
【紫牛新闻】玄武法院开展“宣传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2022年4月20日至26日是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通过风趣诙谐的普法宣传、内容丰富的主题沙龙、理念实践相融合的合作共建等活动,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积极努力。
22日,玄武法院联合南京市和玄武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徐庄高新区共同举办“宁品汇企业家下午茶”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多家科技创新企业代表参加。玄武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静静法官作《“合法来源抗辩”在审判实务中的认定》的主题分享。大家围绕知识产权未来趋势、监管洞察、典型问题、有益经验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在思维碰撞中收获新启发。

24日,玄武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静静开设《如何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中的“地理标志”》线上讲座,讲座在玄武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大网络平台同步直播。刘静静法官从颇受关注的潼关肉夹馍事件出发,全方位、多角度向网友普及地理标志相关知识,实时互动答疑解惑,让观众边看边学,打破沟通壁垒。
此外,玄武法院与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度合作,建立“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研究生工作站”,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加强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进一步推动司法实践与法治理论深度融合。
据介绍,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该法院将以“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玄砝
2022-04-29 -
272022.04
【江南时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展 “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江南时报讯 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通过风趣诙谐的普法宣传、内容丰富的主题沙龙、理念实践相融合的合作共建等活动,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积极努力。

高新企业主题沙龙,思维碰撞新火花
2022年4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联合南京市和玄武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徐庄高新区共同举办“宁品汇企业家下午茶”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多家科技创新企业代表参加。玄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静静法官作《“合法来源抗辩”在审判实务中的认定》的主题分享。大家围绕知识产权未来趋势、监管洞察、典型问题、有益经验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在思维碰撞中收获新启发。
多种平台线上直播,助企纾困护营商
2022年4月24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静静开设《如何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中的“地理标志”》线上讲座,讲座在玄武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大网络平台同步直播。刘静静法官从颇受关注的潼关肉夹馍事件出发,全方位、多角度向网友普及地理标志相关知识,实时互动答疑解惑,让观众边看边学,打破沟通壁垒。
院校共建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强根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度合作,建立“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研究生工作站”,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加强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进一步推动司法实践与法治理论深度融合。
打造法律问答游戏,知产普法保创新
精心制作《知产江湖修炼手册》(一)(二)(三)系列文字游戏,将略显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成武侠游戏的通关内容,通过轻松愉快的方式,让企业家更新知产保护理念,创业者增强创新意识,经营者防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玄武法院将以“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加强创新成果保护,激发文化创作活力,助力知名品牌培育,保护数字经济发展,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陶媛
责编:许尽义
2022-04-27 -
032022.03
玄武法院:不直接参与非法采砂也要被制裁晨报讯(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不直接参与非法采砂,雇佣他人从事采砂、运输、卸砂及销售,就可以逃避刑法的制裁吗?不!破坏了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就要为此付出代价。2022年3月1日系《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当日玄武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据了解,2021年四五月份,被告人许某某与他人共谋购买船舶用于偷采江砂,双方投资额人民币7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份,所采江砂卸至南京某码头许某某所租场地。许某某招募被告人王某某成为股东,王某某出资70万元,占股10%,约定后期按所占股份对上述船舶非法开采江砂获利进行分红且部分非法开采的江砂由王某某进行销售。后许某某等人从他人处购买已改装完毕的隐形采砂船“皖××2218”。
自2021年5月9日至同年6月8日,被告人许某某安排“皖××2218”船在长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雇用朱某某作为“皖××2218”船负责人管理采砂船具体事务,包括听从许某某安排非法采砂、码头卸砂、招募船员、支付船员工资、缴纳靠泊费等事项。同时,许某某雇用数人在南京某码头负责船舶报港、卸砂过磅、江砂过驳、码头望风等事宜。其间,“皖××2218”船在长江非法采砂22次,共计68549.29吨,价值616.9万余元。被告人许某某、王某某参与上述所有非法采砂。
2021年6月9日凌晨,载有江砂的“皖××2218”船在南京某码头被公安机关查获。该船尚未卸载的3218.49吨及已卸载至码头的216.22吨江砂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另查明,2020年12月、2021年4月和6月,被告人许某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联系或者安排“皖×××0258”船、“金×5188”船、“华×168”船在长江非法开采江砂7次,共计23172.42吨,价值1363071元。
对此,法院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所退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六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许某某的违法所得。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采砂船“皖××2218”予以没收。
202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