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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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2014.02
    过地铁闸机口受伤 告地铁公司获赔8万
    过地铁闸机口受伤 告地铁公司获赔8万

    案情回顾:

      七旬老人过地铁闸机受伤

      2012年6月29日下午,70岁的陈老先生带着一儿童来到南京市新街口地铁站乘坐地铁,他刷卡后,孩子先通过闸机进了站。可当陈先生随后紧跟着往里走时,意外发生了。

      与扇门接触后,陈先生当即腹痛难忍,当天被送进了军区总医院。经诊断,陈先生腹部闭合伤、急性腹膜炎、回肠穿孔,共计住院治疗53天。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他的伤势为九级伤残。

      陈先生认为,是进站过程中闸机突然关闭,才导致他的受伤,地铁公司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但地铁公司认为,在陈先生带的同行小孩单独通过闸机后,他本人却为了追逐儿童才不慎撞上闸机,受伤也是因他疏忽大意造成的。

      双方多次协商不成,陈先生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共计12万元左右。

      现场录像:

      难分辨是“撞”还是“夹”

      而地铁公司则辩称,地铁站的每个售票窗口均有乘坐地铁的告示,明确禁止儿童单独进站乘坐地铁。而陈先生却携带儿童刷卡进站,在孩子独自进站后,他为追逐孩子才疏忽大意不慎撞上已经闭合的闸机,导致受伤。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能否还原真相呢?

      据现场的一段视频显示,刷卡后,同行的儿童率先跑步通过闸机,陈先生跟随该儿童身后欲通过闸机,与闸机扇门接触被阻挡后随即后退,未能通过闸机。

      但这段录像画面模糊,仅可看清陈先生腹部与闸机扇门接触,无法分辨是扇门夹住了身体,还是他撞上了扇门。

      而在地铁公司看来,这段录像也证明了陈先生未能对儿童妥善监管,他是因为追逐孩子才疏忽撞上了闸机。

      而陈先生一方则对这个说法不予认可,他认为地铁公司没有对他进站乘车进行恰当的引导,作为闸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地铁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宣判:

      地铁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地铁公司“仅在票务通告中告知乘客车票使用等票务问题,但未对成年人携带免票人员如何安全进站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导致原告在无法得知安全进站方式的情况下受伤。”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陈先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地铁闸机扇门的开合是其正常的工作原理,陈先生欲通过闸机时未仔细观察扇门的闭合情况,未尽到必要的观察和注意义务,故对其自身的损伤存在过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于是结合此案的实际情况,法院认定地铁公司承担70%的责任,判决其向陈先生支付各项损失8万多元。

      专家建议:

      扇门用柔性材料更安全

      据金陵晚报记者了解,不但地铁部门,当下越来越多的单位或大厦内出于管理需要,门禁系统都采用了闸机的系统,而由此产生的意外也并不少见。

      如何更有效避免闸机对人产生的可能性危险,一名从事相关行业十多年的专业人士认为,在闸机设计时,应该做到更人性化,包括在门页区安装多点传感器,及时发现有人立即停止关门动作;门页材料制作成柔性:即使夹人,门页有一定的收缩,确保顾客不会伤得厉害;脱扣机构设计:一旦夹人力量大于规定的安全值时,门页机构自动脱扣,保证不会伤得严重。

      刷卡,闸机扇门应声而开……这是很多乘客在乘坐地铁时都要履行的程序。也有市民担心,地铁进站口人流量大,机器都是靠感应自动操作,难免会有人被扇门夹到,或者吃不准扇门闭合的时机,难免有跟扇门撞个正着的时候。

      这不,不久前,一名7旬老人在通过地铁进站口的闸机口时,与扇门接触后不幸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他把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告了,获赔8万元。

      以上内容来自:金陵晚报

  • 13
    2014.02
    昏倒前,他还在研究第二天的案件
    昏倒前,他还在研究第二天的案件

      孟母三迁,只为让孩子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徐明两次搬家,只为离单位更近些……这位南京市玄武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因为长期劳累,1月1日晚突发脑溢血,至今没有脱离危险期。而昏倒前,他还在研究第二天的执行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马薇薇

      昏倒前,他和妻子说“不太舒服”

      2013年12月31日,徐明从深圳出差回来,顾不上休息,又和同事们讨论2014年的工作。

      会议结束后,他和身边的同事说,感觉浑身发冷,“估计是感冒了。”回家路上,他还去药店买了一盒小柴胡颗粒。

      第二天是元旦,放假一天,徐明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墨香山庄租住的屋子里,研究第二天要执行的案件。

      晚上7点多,徐明觉得头晕得厉害,吃了药后,他打了一个电话给远在金湖的妻子,“我不太舒服。”妻子很担心,徐明安慰她说,也许睡一觉就好了。晚上8点,徐明恶心想吐,他踉踉跄跄走进卫生间。“救命!”在昏倒前,他拨打了110求救。

      两次搬家,只想离单位更近些

      2010年,徐明从金湖法院来到南京后,在南京买了一套房,但他发现住的地方离单位太远,就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房子位于7楼,对于这个身高1米8的汉子来说,爬个几层楼应该不费什么劲。然而,由于常常加班到深夜,他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徐明再次选择搬家,这一次,他特意选了一个带电梯的小区。

      现在的居所距离法院更近了,徐明工作也更拼命了。

      徐明有着多年的执行经验,每次行动时,他都先将任务分派好,然后亲自带队,往往一忙就忙到深夜,饭都来不及吃。他出事后,家人到租屋内收拾东西,让他们鼻酸的是,家里只有两样食物:方便面和麦片。

      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徐明高强度工作着。去年,徐明负责的180件老大难执行案件,九成以上被执结,由他督办的案件达到500件以上。

      目前仍未脱离危险

      在大家的印象中,徐明几乎没生过病,怎么会突发脑溢血呢?执行局局长王慎事后回忆,其实早有征兆。

      “几天前,他对我说,身体不太舒服,感觉很累,有时突然会头晕眼花。”王慎说,“上年度最后一波执行会战以来,他每天24小时待命,近半个月没能好好休息,我们都叫他‘拼命三郎’。”

      经诊断,徐明病倒是因脑中的血管瘤爆裂,医生说,“病人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了。”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中大医院看到,徐明仍在重症抢救室内接受治疗。

      目前,他已经可以自主呼吸,恢复了部分知觉,但仍没有脱离危险期。

      “这种情况能挺过来的没几个。”徐明的姐姐说,医生告诉他们,徐明现在是在跟死神赛跑,恢复到现在这样已经算是“奇迹”了,但之后会发展成什么样,谁都不敢保证。

  • 13
    2014.02
    酒吧聚会起冲突 男生被殴颅骨骨折
    酒吧聚会起冲突 男生被殴颅骨骨折

     去年的大年初三,小顾和几个朋友到本市1912街区的一个酒吧聚会喝酒。中间因为琐事与同在酒吧的另一个客人钱某发生矛盾。后来钱某和朋友喊了其他几个人一起对小顾一顿猛打,导致小顾重伤。昨天上午,7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玄武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但据检方介绍,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或获刑3年到10年。

      2013年2月12日农历大年初三,当晚,还是南京一个中学学生的小顾,和几个朋友一起到1912街区的一家酒吧喝酒消费。但是他没想到就是这天晚上,他被一群人打成颅骨骨折。据打人者钱某说,当晚小顾在洗手间借着洗手的机会,搭讪钱某的女朋友,并且动手动脚。女朋友闪开了,双方这时还算相安无事。但不一会,小顾又返回到钱某等人喝酒的地方,钱某的一个朋友发现小顾身上藏着一个酒瓶,便立刻警惕起来,怀疑他要挑事。

      半个多小时后,钱某朋友韩某出酒吧发现,小顾一伙人在门口逗留并且手持砸破了的酒瓶。韩某赶紧发短信,喊朋友“出来看看”,结果一下涌出来7个人,找准小顾一顿殴打。大约十分钟后,大家都停了手,小顾也不动弹了。随后,小顾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头部多处受伤,颅骨骨折,损伤程度为重伤。

      去年3月份,玄武区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钱某等7人。昨天,此案在玄武法院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这7名嫌犯都是1990年前后出生,甚至有点稚气未脱。他们对当晚的犯罪事实基本承认。法庭没有当日宣判。但据检方介绍,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的,将有可能获刑3年到10年。(通讯员玄妍记者陈婧)

      

  • 13
    2014.02
    老人带小孩过地铁闸机,孩子进去了 闸门关闭,老人受伤导致肠穿孔
    老人带小孩过地铁闸机,孩子进去了 闸门关闭,老人受伤导致肠穿孔

    中国江苏网1月24日讯南京70岁的何老先生(化名)带着孩子,打算从新街口地铁站乘车。孩子属于免票范围,他刷卡后,小孩通过闸机,自己马上跟上去,但进站的一刹那,闸机闭合。老人称腹部被闸机扇门击中,造成腹部闭合伤、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回肠穿孔等症状。他认为,地铁公司未对乘客进站恰当引导,向南京地铁公司索要医疗费,未果,诉至法院。但地铁方称,已尽提醒义务,而且闸机扇门不会夹伤人,不该担责。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地铁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七成的责任,赔偿老人8万余元。

      事件回放

      带着孩子进地铁老人受伤肠穿孔

      2012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何老先生带着孩子,从南京市新街口地铁站乘坐地铁。因为孩子不到买票要求,属于免费儿童,老先生就让孩子在自己前面,打算刷卡一起通过。后来调出来的一段监控录像还原了当时的情形。老先生在进站闸机口刷卡后,孩子率先跑步通过闸机,老人紧跟着孩子身后要通过闸机。但就在这时,闸机扇门关闭,碰到了老人的身体,他也随即被阻挡后退,未能通过闸机。录像画面有些模糊,并不确定到底是扇门夹住老人,还是老人撞上扇门,但能看到老人腹部与闸机扇门的确有接触。

      老人说,就是因为当时闸机突然关闭,夹住了自己腹部。受伤后,他赶紧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何老先生为腹部闭合伤、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回肠穿孔等疾病,随后他还接受了回肠双造口等治疗。总共住院治疗53天,单是医疗费就花去了3.6万元。去年5月份,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何老先生小肠切除小于二分之一,构成九级伤残。老人认为,就是因为地铁公司没有提示,成年人带着孩子应该怎样通过,才导致他被闸机夹伤,应当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老人受的伤,地铁该不该负责?

      受伤老人

      地铁没提醒如何带孩子过闸机

      事故发生后,何老先生多次找到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地铁”)协商赔偿事宜,不过一直都达不成一致。去年,他将南京地铁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总共12万余元。

      法庭上,老人认为自己带着免票儿童一起,是正常通过闸机,但还是被夹伤,与地铁失职有直接关系。“地铁公司作为闸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对乘客进站乘车进行恰当的引导,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伤的老人还找到几年前扬子晚报曾经报道的一个新闻事件,标题为《孕妇进站被闸机夹住肚子》的报道,主要内容为一孕妇在进闸机时由于动作缓慢被夹住腹部。此外,何老先生又申请法院调取他受伤所在的闸机的进站监控录像。其中一段录像显示,一名成年人和一儿童同时进站,成年人在前刷卡进去后,儿童在后面尚未通过扇门时,扇门紧贴着儿童的头部关闭。老人认为这些已经证明,闸机扇门有可能夹住乘客,并且已经夹过乘客。但地铁公司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引导。

      地铁公司

      窗口已经有提醒,老人撞上闸机门已违规

      地铁方面辩称,已经在售票窗口张贴《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票务通告》。其中载明,一张车票只限一人使用;一名成年乘客只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进站。而且地铁站的每个售票窗口均有乘坐地铁的告示,明确禁止儿童单独进站乘坐地铁。不过,何老先生并不同意,他坚持地铁公司的《通告》只是说明了乘车的免票范围,但并没说明儿童在成人陪同下如何进站。

      法庭上,地铁公司还出具了地铁闸机生产商某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扇门安全性声明。声明称,该公司为南京地铁一号线、二号线提供的闸机扇门安全可靠,不会夹伤乘客。地铁公司解释,闸机工作原理为刷一次票,闸机扇门分别开启、关闭各一次。成年人陪同儿童通过地铁闸机应符合闸机功能的要求,那么安全通过闸机就不存在问题。但本案中,孩子已经单独走出闸机,老人还没通过闸机扇门,也没能对儿童妥善监管。地铁公司认为,老人是为了追逐儿童,不慎撞上已经闭合的闸机,这本身已经违反了乘坐地铁的规定。总之,地铁公司称,自己并不存在责任,是因为老人疏忽大意才造成受伤的。

      法院判决>>>

      地铁有过失担7成责,已发司法建议

      法院方面接到此案后,特意到事发闸机查看,发现乘客刷票后扇门开启,一名乘客通过后扇门关闭。法庭审理后认为,地铁公司的闸机扇门的开合是其正常的工作原理,老人在刷卡后,同行儿童已经通过闸机,他再想通过闸机时未仔细观察扇门的闭合情况,没有尽到必要的观察和注意义务,所以对其自身的损伤存在过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地铁公司作为地铁闸机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在乘客进站乘车时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地铁公司声称,在每个地铁站的售票窗口张贴的通告,法庭认为这只是告知了乘客车票使用等票务问题。但关于成年人携带免票人员,到底如何安全进站,并没有合理地引导和管理。这才导致老人不知道带着孩子,怎么样进站才算安全的方式,进而受伤。法院认定,地铁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地铁公司对老人的损伤承担70%的责任,老人自行承担30%的责任。经重新核算,法庭支持老人主张的费用总共为11万元,再加上精神抚慰金,最终地铁公司承担8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地铁公司表示服判,并当庭接受法官建议,表示完善闸机程序,加强安保义务。据记者了解,审结后,法院已经向地铁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闸机威力有多大?

      扇门柔性,一般不会造成太大伤害

      法庭上,地铁公司出示闸机生产商提供的声明,称闸机扇门安全可靠,不会夹伤乘客。昨天,扬子晚报记者来到事发地南京地铁一号线新街口地铁站。其中一个售票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闸机扇门的表面保有一层柔性材质,即便碰到人体,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铁工作人员介绍,闸机闭合的力度并不大,可以说一个正常健康的成年人即便被夹一下,也受得起。像本案中,老人如果真的是被扇门击伤,可能与他本身体弱有关,还有与他通过的方式有关。“他腹部受伤,可能不是正面通过,而是侧着身子”。但这种情况的概率是非常小的,该人士称。

      怎么过最安全?

      最好孩子在前,双手扶着孩子通过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闸机的人流量并不小,不少是大人和孩子一起通过的。对于比较小的孩子,家长往往选择抱着孩子一起通过;而稍高一点的孩子,家长会让孩子先行通过,再赶紧闪过去。在记者观察的一刻钟内,并没有孩子或大人被搁在闸机外的情形。但其中一位妈妈告诉记者,其实她还是有点担心孩子过闸机会被夹到。

      记者仔细寻找了闸机附近是否有相关提示,不过并没有发现针对携带免票儿童过闸机的提醒。曾经地铁人士介绍,闸机通道口处设有感应装置,一开一关中间为6秒钟。乘客刷卡后,在6秒钟之内必须通过,带着免票儿童的话,两人也要在6秒之内同时通过。

      地铁的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带着身高1.3米以下的免票孩子通过,最好让孩子在前面,双手扶着孩子的身体一起通过。这样既能保护小孩不被意外伤害、首先通过,也能保证两人身体不分离,快速同时通过。当然对于个头更小的孩子,可以抱着一起通过,最好不要让孩子在大人后面通过。

      此外,在很多地铁闸口,都有一个稍微宽大的通道,带小孩的乘客不妨仔细观察一下,可以从大闸口一起通过,确保安全。

      如何杜绝隐患?

      建议多装点传感器,感应有人就停止关门

      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隐患吗?一名常年从事相关行业十多年的专业人士认为,完全把责任推向地铁公司,由地铁方提醒乘客如何操作,并不是避免意外的最好办法。降低伤害的办法就是,让检票的闸机去适应乘客。比如在门页区安装多点传感器,一旦感应到有人,就立刻终止关门动作。不过这位人士也称,并不能完全信赖机器,在客流量过高或者遇到特殊人群时,还需要地铁工作人员的及时引导。

  • 13
    2014.02
    玄武法院邀8位法学教授会诊疑难案件
    玄武法院邀8位法学教授会诊疑难案件

      扬子晚报网讯(通讯员玄法记者张源源)由玄武法院参与共建的“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近日挂牌成立,当天,玄武法院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8位教授,与该院50多名一线审判人员一起,就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件进行研讨。

      会上,专家和审判人员就婚姻家庭、合同保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的11个疑难案件进行讨论,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案件争议及现实意义等角度给予评析。法官们说,研讨会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例拿出来,与专家同事一起讨论,有益于拓展审判思路。据悉,这样的案例研讨会将定期举行。

  • 12
    2014.02
    法官之累,南京法官生存状况调查
    法官之累,南京法官生存状况调查
      1月1日,晚上8点多,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明突发脑溢血,送往医院抢救,至今还处在昏迷中。出事的前一天,43岁的徐明刚从深圳执行完一起案件回宁。他已有近半个月没有好好休息过。而在2012年,玄武法院的法官王辉,也累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再也没有醒来……
      法官,在你眼中,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会是影视剧中那个穿着法袍的威严形象吗?确实,许多法律人起初就是奔着这个形象而去的。但现实情况却是,在繁重的审判任务和社会大环境的压力之下,很多法官更像一个社区居委会大妈的角色。他们除了被本身巨大的工作量压得喘不过气来之外,还承担了许多琐碎的、原本不属于法官该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正在逐渐稀释法官应有的权威和尊荣。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玄武法院、鼓楼法院、秦淮法院等基层法院蹲点采访近20天,跟随法官一起工作,试图体验他们最真实的工作状态。
      突发
      执行局副局长突发
      脑溢血昏迷不醒
      “救命”,是徐明在昏迷之前,最后说出的两个字。
      2014年1月1日晚上8点多,南京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突然接到电话,电话中,报警的男子只来得及说出“救命”两个字。随后,任凭接线员怎么呼叫,再也没有回应。
      这个报警电话来自南京市玄武区墨香山庄。110民警随后赶到了这名男子的家,破门而入后,发现他倒在地上,手里紧握着一部手机,已经不省人事。他就是玄武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明,今年43岁。经医生诊断,徐明病倒是因突发脑溢血所致。至今,徐明还在医院抢救,仍然昏迷。
      4年前,徐明从金湖县法院调任南京玄武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家三口分居三处。执行工作非常忙,尤其是去年南京法院系统推出“执行110”后,分管案件指挥执行的他,每天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尤其是年底到了,他更是忙碌,已有近半个月没好好休息。
      “徐明是累坏的。”只有徐明的法官同事们,能够体会到背后的累字。而在2012年11月,也是玄武法院,57岁的法官王辉累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再也没有醒来。
      生存状态
      1 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
      李伟,1979年出生,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有8年的时间。
      近三年来,南京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增幅2.42%。但是,同期南京地区两级法院受案数量增幅达11.46%
      一个基层法官的一周
      法官该有多累?他们的工作状态是怎样的?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跟随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副庭长李伟,贴身“工作”了一个星期,真切感受到了一名基层法官的工作状态。
      周四 开庭日 出宣传画报 写文书
      9:00~10:30
      这天是李伟的“开庭日”。锁金村法庭一共有6个审判员,只有两个法庭。李伟和另外一名法官合用一个法庭,周二和周四轮到李伟使用这个法庭。
      上午9点准时开庭。身穿法袍的李伟落座。这是一起夫妻矛盾引发的银行借贷案件。庭审进行了一个半小时。李伟并没有当庭宣判,而是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当庭没有调解成功。
      10:30~12:00
      刚脱下法袍,李伟还没在办公室坐稳,桌上的电话就响了。是一个案件当事人打过来咨询情况的。
      “每天都会被这样的电话包围。”李伟说,一个案件至少有两个当事方,几乎每一方都会打电话来询问情况。他一年要处理300件左右的案件,至少要接触600多个当事人。办公室的电话就是热线。
      距离中午下班还有一点时间。李伟打开电脑,他要制作一份《锁法月报》。这是锁金村法庭搞的普法小报,这个月轮到李伟做编辑。
      下午
      中午吃完饭,李伟一般都要伏案休息半个小时。而中午剩下的时间,大部分用来写文书。
      “一有空就要写文书,几乎永远也写不完。”李伟说。每一个案件,无论是宣判,或者调解,都要有文书出来。每年审理两三百起案件,文字量就要在百万字左右。
      下午原本有庭审。但案件的被告因有事,来不了。突然多出了半天时间,李伟正好用来写文书。
      周五 调证据
      这天李伟的工作主要在院外。因为有一些证据需要他调取。
      上午,李伟跑到建邺法院,找到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承办法官,调阅了所有卷宗。下午,李伟去了位于河西的南京行政服务中心,向工商局调取一家商贸公司的注册资料。之后,他又开始写文书。
      周六 加班 调解
      对于李伟和他的同事们来说,周六上班已经成了常态。
      上午,锁金村法庭要召开案件研讨会。谁的手里有相对复杂疑难的案子,都可以拿到会议上讨论。李伟说,这种交流方式,既能给自己手里的案件厘清审判思路,又能向同事学到不少东西。参会的一共有5名法官,会议一直持续到近12点。李伟拿到会议上讨论的,是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
      下午,李伟在办公室写文书,同时接待案件当事人。这天下午,李伟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
      周日 休息
      这是陪女儿的时间。忙碌了一个星期之后,李伟最大的奢望,就是安安静静地陪女儿。
      李伟的女儿快满两周岁了。
      “她特别黏我。”让李伟愧疚的是,女儿快两岁了,他却没带她出过远门。“我一个星期,也就休息一天,跑不远。”李伟希望将来每个星期都能有个双休,然后好好地陪女儿,陪家人。但是,这个星期天,李伟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还有许多积压的法律文书没有写完。
      周一 外出保全
      上午,锁金村法庭开会。会后,李伟开始了一天的重点工作:要为两起经济纠纷案件保全房产。
      李伟根据原被告双方陈述的事实,各写了两份《民事裁定书》和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法院申请加盖公章。裁定书是同意原告的申请,对被告的房产进行查封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要交给南京市产权市场处,请他们协助执行。
      写完这四份文书,已经是中午。
      下午,李伟拿着这几份文书,先来到房产交易中心的档案馆,对被告人的房产情况进行调档查阅。之后,李伟又来到房产交易大厅。这里有一个专门的司法窗口,负责办理查封保全等工作。李伟排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轮到他。虽然有了这两份法律文书,但根据规定,还要填很多的表格。等这些房产全都查封完毕,已经近5点了。
      周二 开庭日
      又是开庭日。上午,审理的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的两个小时内,李伟调解了5次,但都没有成功。下午,也是开庭。审理的又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的5点多。
      周三 学习 开会 写文书
      这天,李伟的一个案子,要上法院的审委会讨论。李伟提前准备好了汇报材料,汇报结束后,参加的审委会领导要对案件进行表态和投票,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来决定案件审判的走向。
      下午,锁金村法庭有一个业务研讨会。这一次,邀请的是一个法学院的教授,来谈民法上的一些问题。对于这样的业务学习,李伟一般都会到场。“法律太博大精深,不学习会被淘汰。”
      周四 开庭日
      今天,又是李伟的开庭日。上下午各安排了一个案件开庭。
      ……
      审一个案件
      约需要21.9小时
      2012年办了300多个案件,2013年,又接手了300多个案件。如此多的案件压过来,让李伟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李伟是南京基层法院法官的缩影。案多人少,已经成了南京基层法院一个主要难题。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迅也深有同感,他说,“我们玄武法院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只有50个人,而每年的案件都在1万件以上。”其中4名法官,在手的案件已经超过了140件。
      “办一个案件,并不仅仅是开庭这么简单,要耗去法官庭外的大量时间。”周迅曾经专门做过调研,法官接手一个案件,如果最终以判决结案,大约需要21.9个小时。时间分配如下:保全3.3小时、调查3.6小时、鉴定和评估1.9小时、开庭前阅卷0.5小时、开庭3.9小时、调解1.2小时、庭审结束后双方谈话1.5小时、制作判决文书6小时。
      时间耗得最多的是在判决文书上。有些事必须要在办公场所做、上班时间做,比如调解、开庭、保全等,但判决文书的制作,却可以在其他时间,在家中。因此,许多法官只能挤占自己的私人时间,来完成自己的审判工作。节假日加班便成了常事,夜里加班也成了常事。
      鼓楼法院的胡腾云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个刚过去的元旦节,她哪里也没去,在家里写了几份判决文书。
      案多人少的困境
      每年的受案数在上升,但审判人员的数量却并不增加,这样的困境,让周迅很无奈。
      玄武法院给现代快报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是该院法官的人均办案数量,2009年人均151.21件,2010年173.45件,2011年253.29件,2012年187.29件,2013年1-10月份,人均138.29件。 玄武法院的人均办案数,在全市法院中,都在第三、第四名的样子。
      “案件数量基本是在呈上升态势。”周迅说,尤其是2013年,案件数量特别多。这跟大的经济环境有关,一旦经济环境有波动,各种经济纠纷案件就纷至沓来。
      案件数量在上升,但审判人员却没有上升的。2012年玄武法院面向全国,遴选了12名法官,但也是补充了辞职或者退休的名额,一线审判人员并没有增多。
      南京地区两级法院都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境。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近三年来,南京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增加26人,增幅达2.42%。但是,同期南京地区两级法院受案数量增长了12618件,增幅达11.46%。
      一年承担多少案件
      才合适
      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案件数量增多,已经是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那么,一个法官,工作量的多与少,到底该如何衡量?到底承担多少案件,才是合适的?
      南京玄武法院院长周迅也专门做过测算。测算的结果是,年办案数量在138件至214件,是最合适的。“低于138件,法官的工作可能太过清闲,而如果超过了214件,也并不合适。”而这还是理论测算的状态,包含了一些能够调解和撤诉的案件比例。现实情况是,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20多名基层法官,大部分法官都认为,办案数超过150件,就很难应付了。目前,玄武法院人均的办案数量确实在这个区间内,但有部分法官却已经超过了上限,如李伟,年办案数量都超过了300件。而大部分的法官,都处在超负荷状态。
      “审判案件,和做其他事情不一样,不是干得越多越好。”周迅说,办案质量依赖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对案情的充分了解;二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充分讨论;三是对法律文书的反复推敲。“这三项工作都需要精力和时间来完成,超负荷的工作量,使我们的法官很难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达到这些要求,办案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周迅说。在数量与质量之间,如果无法取得平衡点,办案质量势必会打折扣。
      生存状态
      2 尊荣感在渐渐消弭
      常常被跟踪、谩骂、攻击、侮辱甚至殴打
      审判任务繁重,对于法官来说,相对还能接受。但是,法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他原有的尊荣感,却在现实中渐渐消弭。谁剥夺了法官应有的荣誉和光环?
      失去了从业之初的神圣感
      “我现在就经常建议师弟师妹,不要去法院。”面对记者的采访,丁冬冬直言不讳。丁冬冬是玄武法院少年家事法庭的法官,从业4年。这4年间,丁冬冬发现,现实与她当初的理想越来越远。
      从业6年的刘娟也有这样的感受。刘娟是秦淮法院刑二庭的助理审判员。这个南京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曾经以法官这个职业为荣,“面临就业的时候,我觉得对于法律人来说,法官是个最好的归宿。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坚守社会道德与良知的最后底线。”但现在,刘娟却没有了那种神圣感。甚至感觉到了某种自卑。
      “我们的尊荣感在哪里”
      在采访中,丁冬冬、刘娟等这些刚履职不久的法官,也对现代快报记者说过累或者收入少,但更让他们感到困惑的是法官这个职业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样子。
      法官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是一个怎样的职业定位?怎样的职业形象?“威权法官”,在现代快报记者采访的十多名法官中,这个定位多次被提及。在许多基层法官看来,坐堂问案、与社会保持恰当的距离,是威权法官的应有之义。
      但现实情况是,基层法官毫无权威可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弱势群体。“我们常常被跟踪、谩骂、攻击、侮辱甚至殴打……”一些法官说。
      刘芬(化名)就是在被威胁之后,选择了离开。她判了一起案件之后,当事人多次上诉上访无果。这个当事人便采取跟踪、威胁等方式来报复。一次,刘芬发现自己的车上,被人用刀刻了一行字:“我知道你的孩子在哪里上学!”
      “那一刻,我感觉到特别恐慌和绝望。”刘芬选择了报警,警察发现刻字的就是这个当事人,但最终的处理结果,仅仅是赔了钱了事。后来,刘芬选择了离职。
      在现代快报记者接触的这些基层法官中,几乎每一个都曾遭受到当事人语言上的威胁、恐吓,有的甚至遭到了殴打。南京中院曾经公布过一组数据,2010年,市法院安检时,检出当事人携带刀具多达766把,法警处理殴打法官、围堵法院大门等突发事件41起,使得法官人身安全处于未知的威胁之中,法官毫无权威感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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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身心遭双重压力
      健康的法官仅有15人,占体检总人数的3.33%;参与调查的法官百分之百存在心理压力
      面对越来越大的职业风险和工作压力,法官身体患有各类疾病,长期心理压力大、焦虑已经成了全市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
      2013年,南京法官在职人员451人参加了健康体检,体检结果不容乐观。其中,被确定为健康的仅有15人,占体检总人数的3.33%,基本健康的41人,占9.09%;亚健康的有102人,占22.62%;因各类疾病需定期复查的为293人,占64.97%。
      相比身体健康问题,法官心理健康问题更加堪忧。在200名被调查对象中,百分之百的法官或多或少地存在心理压力问题,36.7%的法官存在机械麻木的心理,认为“工作就是一种机械习惯”、“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40%的法官存在着倦怠逃避心理,“不想再分到新案子了”、“不再想了,案子办一件算一件”;60%的法官存在紧张焦躁的心理,“害怕当事人过来闹事”,“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情绪很容易激动”;93.3%的法官存在担忧焦虑心理,“判决时惴惴不安,就怕案子被改判或者发回”,“即使案子结了很久了,也怕案子会突然出个什么问题”;几乎所有的法官都认为“工作繁忙”、压力大,工作中时常出现紧张感、“经常感到身体不适,又说不出哪里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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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收入低、上升的空间小
      收入与工作量不匹配
      玄武法院的李伟,现在每个月的收入是5000多元,而他的一些同班同学,选择做律师的,现在年收入上百万的也大有人在。
      “同学聚会,现在基本上我是缺席的。”秦淮法院刑二庭的助理审判员刘娟说。玄武法院的丁冬冬也是如此,她也毕业于南大法学院。当初班里有30个学生,8个选择了法官职业。“我看那些从事其他职业的同学,动不动就出去旅游,一年要出去两三次。而我不加班就很兴奋了。”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期间遇到的法官,几乎都在抱怨收入问题,“跟我们的工作量不匹配。”一些法官说,案件审得多跟收入没多大关联,这很难调动法官的积极性。
      在收入之外,另一个让法官耿耿于怀的是,上升的空间没有在党政机关工作来得大。“我都快退休了,行政级别还是正科级。”一位基层法官向现代快报记者抱怨,而和他一同退伍的一名战友,分到了政府机关,现在已经是正处级了。
      “我们做法官,就一直在法院这个圈子里,晋升的空间太小了。”这位法官说,而他的这个战友,在多个部门就职,晋升机会当然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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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审判标准模糊
      调解结案的指标,让法官异化成了说客
      在这些基层法官看来,法官权威的消弭,也跟目前法官的考核机制有关。原本纯粹的法官这一角色,衡量他的应该只有法律。但现实中,法律仅是衡量的一部分。
      “做法官越久,我就越困惑。我审判案件的时候,到底以什么做标准。”已做了20多年的法官的秦淮法院的法官陶宁感叹。
      在一些法官看来,现在有些考核不尽科学。“就拿息诉服判这个考核指标来说,就有失公允。”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向现代快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现在上级部门要求社会稳定,息诉服判成了一项很重要的考核指标,要让当事人不要再上诉、上访、服判。有些法官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对吵得凶的,有上诉、上访可能的当事人,可能会一味求全,判决时,可能会倾向于他,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还有调解率,要求法官尽量以调解结案,少判决,一度把调解结案的指标上升到70%甚至80%。于是,法官就异化成了说客,成了和稀泥的角色。
      “对法官的考核,应当遵守审判规律,不能简单地套用行政化手段。”玄武法院院长周迅一直记得这样一个细节:玄武法院曾经是香港法律专业大学的实习基地,有一次,一个曾经实习过的学生到南京来办事,周迅接待他,问他:“在你眼中,内地的法官是个什么形象?”这位香港学生回答说:“社工。”周迅听完呵呵一笑,心情却很沉重,“确实,现在要求法官联系群众,做调解工作,跟一个居委会大妈也没什么两样。”
         当法官不以法律为唯一准绳的时候,权威感自然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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