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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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2022.10
    【现代快报】合伙炒房却遇“队友”带钱跑路,卖房人成“替罪羊”被告上法庭
    【现代快报】合伙炒房却遇“队友”带钱跑路,卖房人成“替罪羊”被告上法庭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老破小二手房不好卖咋办?" 我先给你个抄底价,后面增值的部分给我。" 市面上出现了这样一群炒房人,而此种模式在运作中极大增加了房产的交易风险。南京的李某和缪某合伙炒房,没想到后来缪某带着几百万房款跑路。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李某把坏主意打到卖房人头上,要求他赔钱。这中间有着什么样的离奇故事呢?10 月 2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

    合伙炒房,没想到 " 队友 " 带着几百万房款跑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 9 月 18 日,李某与王某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其名下房屋出售给李某,转让价为 203 万元。" 这 203 万元是保底价,后面我会把这个房子进行装修,也许能卖个好价钱。" 签了合同后,双方并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原因是李某在后续卖房时能省个税费。

    虽然自己像个工具人,但王某还是老老实实按照李某的要求来。他认为,自己的这个房子不好卖,李某能这么爽快给钱,自己配合就行了。2019 年 10 月 15 日,王某应李某要求办理委托公证,委托李某作为代理人办理有关出售案涉房屋的相关事宜。李某的合伙人缪某参与了李某买卖以及装修案涉房屋的整个过程,并代表李某与王某商议购房事宜。

    2020 年 11 月 27 日,王某应缪某要求再次办理委托公证,内容为委托缪某作为代理人办理有关出售案涉房屋的相关事宜。2020 年 12 月 25 日,王某与案外人尹某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王某由缪某代为签字),约定王某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尹某,转让价款 227 万元。当天,缪某代理王某与尹某共同申请办理案涉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没想到,缪某收取房款后,没有将房款交给李某,直接玩起消失。

    卖房人成被告,法院:驳回

    咋办呢?李某转头一想,把卖房人王某告上法庭。他认为,王某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因此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解除,判令王某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及中介费。

    王某很是委屈,他认为,缪某和李某相识 20 多年,是长期合作炒房的生意伙伴,双方多次合作共同炒房且共同受益。缪某与李某合作购买涉案房屋,以李某名义购买,但具体操作由缪某实施完成,因此涉案交易并非一般常规的房产交易,而是李某与缪某合作炒房背景下的交易特殊形态。请求法院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向王某购买案涉房屋后,虽然王某又将案涉房屋出售给他人,但通过分析李某与案外人缪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李某购买案涉房屋的前后表现、王某与缪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李某与王某的通话记录及手机短消息,结合证人证言等,足以证明李某与缪某构成合作炒房的合伙体。缪某的行为构成对合伙体的有权代表,王某对此产生合理信赖,进而协助缪某处分案涉房屋。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打击恶意炒房

    承办法官李伟表示,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均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利用信息优势先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再自行转卖给第三方,为减少税费直接要求卖房人将房产过户至第三方的行为模式已成为炒房者牟取高额利润的常见手段。投机炒房让房产成为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平白多出的交易环节大大增加了房产交易风险,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本案中,李某明知其与缪某合作炒房,在案涉房屋被他们成功加价售出后,又提起本案诉讼,其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裁判应对此予以否定性评价。

    李伟表示,本案判决有力打击了炒房人恶意利用合同向卖房人转移自身交易风险的不良企图,保护了善意卖房人的合法权益,对规范房产交易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 18
    2022.10
    【南京日报】南京法院干警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南京日报】南京法院干警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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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上午,南京两级法院组织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盛况,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干警们一致认为,报告高瞻远瞩、内涵丰富、催人奋进,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髓要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承担涉外审判职责,该庭庭长王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成为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南京法院涉外商事审判积极融入新形势下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裁判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审结高尔集团申请承认和执行新加坡高等法院商事判决案件,是中国法院首次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法院商事判决,为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化建设提供有益实践经验,提高了中国司法裁判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南京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将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精品战略意识,建立完善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周晔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将以实现“市场主体向往、人民群众满意”为总目标,跑出新一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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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表示,十年历程,回溯尤显不凡。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深刻感受到十八大以来党的工作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一名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将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切实履职尽责,以更高标准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守护百姓“身边绿”,让生态美起来,让城市更宜居。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张源源

  • 08
    2022.10
    【现代快报】花10万元买辆奔驰?男子贪小便宜吃大亏
    【现代快报】花10万元买辆奔驰?男子贪小便宜吃大亏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如果有人告诉你,10万元就能买到一辆原价40万元左右的奔驰,你是否会心动,会不会选择购买呢?南京的金某明知这辆奔驰是抵押车,但还是因为图便宜买下来,结果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近期,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异地执行扣押车辆的过程中,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件。

    据悉,在严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周某归还严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严某对周某名下用于抵押的奔驰车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因周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严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的抵押车辆,但通过多方查找,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周某及其名下上述奔驰车的下落。同时,周某负债较多,除了上述奔驰车外,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一天晚上,承办法官的电话突然响起,来电话的正是申请执行人严某,他正在500多公里外的乐清市。严某表示自己在乐清街头无意间发现周某名下奔驰车的下落,并将车辆位置发过来,还询问承办法官能否前往乐清扣车。得到承办法官的肯定答复后,严某长舒一口气。但因路途较远,承办人告诉严某可以悄悄跟着案涉车辆,等待执行人员到场扣押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先行拨打110要求当地公安先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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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执行干警如约出现在乐清市,并根据报警人严某的线索,在乐清市找到停放在长荣路某小区内的奔驰车。执行干警到场后先是对该车辆安装轮胎锁,防止车辆使用人抗拒执行转移车辆,后拨通车辆上留有的挪车电话,接电话的并不是被执行人周某,而是案外人金某。金某称这台车是几个月前在朋友那里购买的,买车的时候就知道车辆是抵押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但图车便宜,花10万元购买下来。

    执行干警向金某说明来意后,金某主动将车内个人物品进行清理,并交出车辆钥匙。没想到,当执行干警将该车开出小区准备装车托运时,金某又冲出来阻止执行干警扣押车辆,说什么也不同意法院拖车。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他仍然不愿配合,执行干警只好报警求助,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完成对车辆的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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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抵押车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主要是因为抵押车价格较低,且通常车况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车辆抵押权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在抵押权清偿完毕之前,抵押车辆是无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债务人一旦逾期还款,抵押车极易被法院查封、拍卖,抵押车买车人已经支付的购车款也往往难以追回,导致买车人钱车两空。由此,大家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车辆的登记状况,比如有无办理抵押登记、是否被法院查封等,选择正规途径购买车辆,签订书面购车合同,签订合同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尽量避免购买抵押车,不要因为贪小便宜吃大亏。(文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 20
    2022.09
    【江苏工人报】玄武法院: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公开宣判5起养老诈骗案件
    【江苏工人报】玄武法院: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公开宣判5起养老诈骗案件

    本报讯 (记者 万森 通讯员 张子傲)9月19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5起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公开宣判的案件为被告人朱某、王某、甘某某、袁某等人在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间,以拨打电话的方式招揽藏家,通过夸大藏品的价格取得藏家信任,虚构能帮助藏家将藏品通过合作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以收取运作费、场地费、宣传费为由骗取老年人财物的收藏品诈骗案件及被告人周某某在2022年3月至4月间以单位发放福利名义诱骗老年人至公司,骗取老年人信任,向其推销特效药,骗取老年人财物的保健品诈骗案件。

    记者了解到,玄武法院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9件11人,已结案3件4人。9月19日公开宣判的5件养老诈骗案件,根据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大小、退赃退赔情况,对其中4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20
    2022.09
    【江苏经济网】南京玄武法院: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江苏经济网】南京玄武法院: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9月19日下午,南京市玄武法院就5起养老诈骗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公开宣判的案件为被告人朱某、王某、甘某某、袁某等人在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间,以拨打电话的方式招揽藏家,通过夸大藏品的价格取得藏家信任,虚构能帮助藏家将藏品通过合作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以收取运作费、场地费、宣传费为由骗取老年人财物的收藏品诈骗案件;及被告人周某某在2022年3月至4月间,以单位发放福利名义诱骗老年人至公司,以演戏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其推销特效药,骗取老年人财物的保健品诈骗案件。

    公开宣判环节,法院按照查明的事实,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王某、甘某某、周某某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于宣判后当场由公安机关予以逮捕。对涉事未深、涉案金额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的袁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并适用缓刑,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体现司法温度。

    新闻发布会上,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通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玄武法院的收结案情况,还从宣传发动、建章立制、案件审理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玄武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

    随后,刑庭法官就养老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举措、如何防范养老诈骗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与媒体进行了深入交流。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玄武法院将始终立足审判实际,严格依法办案,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普法教育,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江苏经济报见习记者   潘一嘉 通讯员   张子傲

  • 20
    2022.09
    【金陵晚报】骗子拍卖公司自导自演“套路”收藏者
    【金陵晚报】骗子拍卖公司自导自演“套路”收藏者

    □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张源源 通讯员 张子傲

    免费鉴宝,送拍品去香港、新加坡拍卖……这样的藏品拍卖公司是不是让藏家很心动?然而,这却是一家拍卖公司自导自演的戏,满满的都是套路。

    昨天,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养老诈骗案件。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张某在南京市玄武区设立南京亨佳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店长、经理、主管、业务员等人,给多名老年人拨打电话,邀请他们将收藏的钱币、银元等物品带至公司。 

    为了吸引被害人“入坑”,他们安排员工互相充当所谓的“资深鉴定师”鉴宝,先对客户藏品予以夸赞,然后以远高于市场价的金额对被害人藏品进行估价。他们充分利用被害人希望藏品卖出高价而不惜投入手续费的心理,让被害人入套。 

    为了获取被害人信任,该案主犯付费挂靠其他拍卖公司,对外以其他拍卖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并以其他拍卖公司的名义与老人们签订《委托拍卖合同》,让老人们误以为是有书面保障的合法交易,从而顺利骗取王某、邵某等60余名被害人“运作费”、“宣传费”共计239万余元。 

    为了取得各被害人信任,诈骗团伙向各被害人宣称可以将藏品送到香港、新加坡去拍卖。张某通过中介,租赁拍卖师在香港的豪华酒店内举行“拍卖”,并将“拍卖”过程全程录像。其事先设定好保留价,组织群演在拍卖场低价举牌,然后以未达保留价为由流拍。事后将拍卖视频交给各被害人观看,让被害人信以为真。实际上,张某的公司从成立后至案发,一件藏品都没有拍卖成功,全部流拍了。 

    2022年4月,玄武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责令张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昨天,张某案件中的4名同案犯被判刑,他们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分别为4.5万元至8万元不等,最终获刑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至6万不等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当场由公安机关予以逮捕。 

    宣判后,玄武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审判情况。玄武法院副院长高伟通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9件11人。他还从宣传发动、建章立制、案件审理等方面介绍了玄武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法官提醒,此类“以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主要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这些老年人有收藏爱好,但不具备鉴识收藏品价值的专业知识,也不了解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老年人希望能高价变现自己的藏品,犯罪分子则觊觎老年人兜里的钱。犯罪分子往往先夸大获利前景,获得钱款后往往以“流拍”或者“拍卖属于风险投资”等为借口规避责任。 

    老年人及收藏品爱好者要提高对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对陌生来电应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面对突来横财要保持冷静,不贪图蝇头小利;如果动用大额现金要多和家里人商量;同时希望年轻人常给家里老人讲讲防骗知识,帮助老年人有效识骗防骗。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玄武法院将立足审判实际,严格依法办案,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普法教育,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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