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南京大件康福德高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来到玄武法院,起诉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润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公司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被告方施工的道路未设置围挡,开入沟中,造成车辆损失,要求赔偿。此类案件法律关系虽简单,但责任认定却较为复杂。本院收案后将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员赵元敬同志处办理,她立即联系各方,约定四天后进行调解。赵元敬同志充分利用四天时间,研判案件材料,查询类案,做到成竹在胸。8月30日,在赵元敬同志的主持下,各方到场进行调解,讲事实、摆道理、谈法律,两平方米的空间内调解员与三位代理人组成了一个不失严肃、不失专业的小小的“调解庭”。最终,经协商,由润顺公司承担原告一半的损失,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撤诉,案件得到实质解决。

玄武法院受当前条件所限,依旧保持一个调解室,两位调解员的规模,但赵元敬、马钧两位可敬的同志以极高的工作热情与奉献精神,力扛工作压力,将多元化解快速、便捷的特点充分发挥出来,高质高效地解决了一批案件。截至8月底,我院2019年度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026件,调解成功案件305件,人均收案量、调解成功率处于较高水平,为全面推进玄武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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