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下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点案旁听”模式,组织市区两级十余位人大代表赴玄武法院,旁听评议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毛新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陈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嵇东方,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明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参加此次活动。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与其小区业主高某某就物业费缴纳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将被告高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17年至2021年的物业费143150元、公摊水电费2458元,合计145608元。被告高某某辩称其从2016年左右支付房款,但于2021年5月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实际取得房屋,故物业费应从实际拿房之日起算,且被告房屋一直是空置状态,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按照70%计算物业费。
旁听庭审
代表们全程旁听了案件庭审,重点关注了庭审程序、争议焦点归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他们聚精会神,悉心聆听,不时皱眉思考,不时低头记录。


集中评议
庭审结束后,陈健主持召开集中评议会。玄武法院主审法官佴永年向代表介绍了案件背景情况和庭审思路等相关内容。与会代表对办案法官的业务素质、庭审技巧、司法作风给予高度评价,并从民生权益保障、司法规则引领等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健表示,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尤其是“点案旁听”是人大对法院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希望法院能够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落实代表联络制及代表委员见证旁听庭审要求,发挥好庭审公开的普法效能,听取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小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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