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推进会要求,经市法院批准,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召开。
南京玄武法院就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一年来环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并介绍了下一步做好跨区域环资审判司法协作的工作打算。句容市人民法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分别就跨区域环资审判司法协作的实践探索做了经验交流,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的协作举措和特色做法。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建新出席会议并指出,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以来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断建立健全司法协作、外部联动等多项工作机制,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效应明显。法庭正式挂牌后,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也面临新的发展要求,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江苏讲话精神,尤其是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做优南京环资审判品牌。朱建新专委从强化协作意识、明确协作目标,夯实基础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创新协作内容、凝聚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合力,健全协作机制、打造协作南京品牌等四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玄武环资法庭自身建设和强化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提出具体要求。朱建新专委强调玄武法院与各非集中管辖法院要加强联动配合,深入协作对接,共同开展好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资审判工作,为全省法院环资审判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提供示范和样板,担起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江苏典范提供司法保障的重任。
会议由南京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主持。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南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句容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