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副庭长蒋伟、员额法官吴艳一行到玄武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党组成员、副院长时超,民二庭庭长刘立柱等参加调研。

会上,时超从破产案件类型、破产审判人员配置、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破产工作特色亮点等方面汇报了2022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其中,玄武法院审理的一起“运用简易审、简易注销制度快速出清僵尸企业”案件入选2022年度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一起破产和解案入选2022年度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负责破产审判的刘昌政同志获评“南京最美法官”。

参会人员就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王静对玄武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以玄武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为例,从案件审理程序、对管理人的监督、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分析点评,并结合审判实务,通过案例剖析的形式对企业预重整、实质合并破产等内容进行详细指导,就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解答。

王静强调,破产审判人员应当利用法治思维、法治途径,坚持正确的方向和目标,整合内部资源、发挥自身优势,高效率、高质量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破产案件廉政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聚焦廉政风险隐患较大的六大关键环节,把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到破产审判业务和管理全流程。

赵雪雁对王静庭长一行来院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要求破产案件审判团队认真听取意见、深刻剖析原因、加强自身学习,锚定“全面争先,矢志一流”目标,奋力实现2023年“办理破产”指标在全省争先进位,务必做到:
一、继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实现审判程序规范化。实施标准化管理,在完善破产审判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破产审判新思路、新方法,实现规范化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法官及管理人在案件办理中的节点时限和职责范围,以多项改革举措为抓手,为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二、继续完善破产团队建设,实现审判队伍专业化。破产团队要着重在法律的理解适用、理念更新和实践操作、提升专业化水平与行为规范、勤勉尽责与重视履职等方面增进交流、协同提升,定期开展破产审判法官联席会议,分享破产工作成果、展示破产工作亮点,切实提升破产团队自身专业素质,推动破产审判更公正、更优化、更高效。
三、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审判合力一体化。依托市院建立的“市区两级全覆盖、重点领域全覆盖”的“1+N”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建立府院联动各项“子机制”。不断细化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使得破产案件审判能够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使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取得切实成效,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