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天的玄武法院民事执行终本案件评查工作于4月27日落下帷幕,评查团15名律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如期完成了全部1283件卷宗的评查。评查结束后,玄武法院随即召开了评查结果反馈会,民事执行局全体承办人和评查团所有成员参加了会议。

评查团组长马健律师作了评查报告,在报告中,马律师将卷宗中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反馈,其中包括8个实体性问题,12个程序性问题,报告还就下一步的整改方向提出了建议。 会上,玄武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赟代表院党组作了发言。张院长首先对评查团的工作表示高度肯定,感谢所有评查人员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评查,他指出: 首先,本次评查有计划、安排早。该院于4月18日向市律协发出邀请函,在全市范围内邀请律师参加评审,4月19日报名人数满额,评查团成立。4月25日,评查工作正式开始。评查工作开始之前,该院制定了《终本案件评查标准》和《终本案件评查表》,并将标准提前发放给评查人员,充足的准备为评查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其次,本次评查全覆盖、严标准。从评查数量上来看,本次评查覆盖了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方式结案的所有未经检查的案件,共计1283件。从评查标准来看,本次评查,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的要求,制定“一案一表”,评查标准堪称历来最严。从角色参与来看,本次评查由该院审管办和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后期整改中,监察室也将持续跟踪、加强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再次,参加评查的律师素质高、专业强。案卷评查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强烈的责任心和持久的专注力,本次评查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评查律师们真正做到了纪律严明、善始善终,出具的反馈报告详实而全面,体现出高度的职业素养。


会议最后,民执局焦宜春副局长代表民事执行局发言。焦局长再次对评查团表示感谢。针对发现的问题,焦局长要求各承办人在十日内做出整改:对不合格的案件,立即认领,对于其中有瑕疵的案件,补齐所缺材料;对于应恢复执行的案件,经与立案庭、审管办协调后,将有计划的分批恢复执行。他指出,我们要通过评查,以评促改,通过发现问题不断增强每个执行员的规范意识,以外部监督提升执行工作标准、结案标准。他希望通过这次合作,增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凝聚力,大家勠力同心,共同朝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