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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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绿色工程,展司法担当

发布日期: 2021-07-08 浏览次数: 26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在依法行使环资审判职能过程中,秉承公仆情怀,高度重视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将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切入点、落脚点,实施环资审判绿色工程,聚焦民生关切,注重让人民群众在法院履职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生态环境实惠。

(一)修复玉带河,还群众清洁水体

  玉带河环绕明故宫,是明朝初期兴建的明皇宫护城河,紧邻南京博物院,下游经清溪河连通内秦淮河,最终入长江。周边小区众多,贴近群众生活。由于历史原因,该段河道淤塞,水体质量较差,不能满足周边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玄武法院与玄武环境集团合力推进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实施引水活水、内源清淤、生态修复、景观带建设、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及智慧水务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变玉带河水环境总体面貌,使有五百余年厚重文化底蕴的历史名河重新焕发光彩,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清澈洁净的水环境权益。

  在此过程中,玄武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开展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方式使污染环境案件中收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发挥实际效用,项目总预算四千万元左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投入约两千万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该项目立项已获市水务局批复,并作为玄武区重点工程入选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首批应用场景,预计2022年竣工。目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产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确保水环境修复成果经得起时间和群众检验。

(二)立碑紫金山,司法护绿色山林

  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中山陵园管理局)共同建立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设立保育林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修复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紫金山蓬勃生机、为群众留驻亮眼绿色。

  玄武法院于2021年3月份黄金植树季节,在紫金山开展“补植增新绿 司法护山林”植树增绿活动,在明孝陵大金门南侧和梅花谷如意湖畔分别栽植雪松七十余株和梅花三十余株。雪松是南京市树,有松树中的美男子之称,有防尘、降噪和杀菌能力,喜阳光、酸性土壤,适宜栽植于紫金山,对空气质量和土壤结构有改良优化作用。紫金山梅花谷有梅园千余亩,始建于1929年,距今已近百年,此次植梅,对促进梅园林木的新陈交替和品类繁荣具有积极意义。

  该活动是推进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活动的实践举措,将为紫金山永葆绿色生机发挥积极作用。在此之前,玄武法院还在燕雀湖野放白天鹅实施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丰富生物多样性,为美好生态添彩,天鹅的野放不仅有利于稳定紫金山生态食物链,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赏心悦目的好去处,每天都有游客和当地群众驻足观赏天鹅身姿,天鹅野放点俨然成为一处网红打卡点。

(三)扬波长江畔,助母亲河永葆生机

  2021年3月1日,在《长江保护法》施行首日,玄武法院与共建单位一道在南京鼓楼区滨江设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实施鱼类产卵场所构筑、增殖放流等修复项目提供场所,同日向长江投放100万尾鱼苗,为稳定长江生态环境发挥有益作用,以环资审判司法担当为群众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投放的鱼苗有鲢鱼、鳙鱼等家鱼,也有长吻鮠、细鳞斜额鲴等名贵经济鱼种,还有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种类丰富,生活水层互补,均适宜在长江南京段生存,鱼苗在长江水域摆尾扬波、自由徜徉,能发挥提升改善水质、增强食物链稳定性、丰富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效果,为守护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发挥有益作用。

(四)关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summernote-img

  与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共同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实践基地,并参加“爱鸟护鸟 万物和谐”南京市爱鸟周活动,现场参与和见证放飞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雕。送法进校园,参加“震旦杯”网络生态讲坛,环资庭法官以“劝君莫打枝头鸟”为题在东南大学面向大学生群体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

  深化实施野生动物救助共建行动,重点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普法和生物科学专业知识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

(五)走访水务企业,守护安全用水权益

  环资审判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带队走访南京高科水务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普法宣传,实地察看新港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参观南京高科水务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观看了南京高科水务有限公司专题宣传片,向企业赠送《民法典》和《长江保护法》。

  既帮助企业更好掌握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要求和立法精神,助力企业实现绿色长远发展,又对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用水行业规范运营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有力守护群众安全用水权益。

  玄武法院立足环资审判职能为群众守护碧水蓝天和青山净土,且不止步于此。

  注重在个案办理中回应民生疾苦,做好细节司法服务。受理的被告人庄某等污染环境一案中,庄某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经治疗身体状况仍然虚弱,出庭不便,承办法官组织控辩双方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进行举证质证,认真听取被告人的辩解意见。通过走访式开庭审理案件,既有效化解被告人出庭难题,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又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体现环资审判司法温度。

  注重在保障大局中响应新的司法需求,开展互动式司法服务。积极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方位、一体化保护的新需求,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强化对接协作,构建生态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打造环资审判一体化协同平台,织密筑牢守护群众环境权益法网。开展环资审判普法宣传,弘扬新发展理念,组织环资案件集中公开宣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环资审判白皮书,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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